夜店未遵守防疫措施仍營業 彰縣開出第一張6萬元罰單

彰化市一家pub夜店中央宣佈八大行業休閒娛樂場所暫停營業後,仍於16日凌晨營業接受客人入內飲酒,遭警方稽查查獲移送縣府開罰。(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市一家pub夜店在中央宣佈八大行業休閒娛樂場所暫停營業後,仍於16日凌晨營業接受客人入內飲酒,遭警方稽查查獲移送縣府開罰。(警方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彰化縣政府經綠處針對該違規PUB開出第一張6萬元罰單。(彰化縣政府提供/謝瓊雲彰化傳真)

未遵守防疫規定仍營業,彰化縣政府開出第一張罰單,彰化市某PUB在16日凌晨遭警方查獲,未配合停業關閉,移送縣府後,經濟綠能發展處21日正式開出裁處書,將依法開罰6萬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5日即指示關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彰化縣警方隨即展開防疫專案稽查,針對全縣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業、視聽歌唱等休閒娛樂場所約289家,防止業者化明爲暗或以朋友聚會名義私下營業,形成防疫破口,16日凌晨發現該處PUB夜店,仍有客人與場所內飲酒作樂,警方移送縣府處分後,經濟暨綠能發展處根據事證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今天開出6萬元罰鍰。

經濟暨綠能發展處呼籲業者、民衆攜手防疫,休閒娛樂場所應確實關閉場所,因應防疫升級,縣府也公告選物販賣機(夾娃娃機)設置場所,自21日起應關閉停止營業,違規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舉發,最重可處罰鍰30萬元,若經縣府聯合稽查查獲情節嚴重者,除《傳染病防治法》外,依違反法令結果執行斷水斷電違章強制拆除。

衛生局也強調,全縣即起落實人流管制,請民衆外出全程口罩勤洗手;八大行業、夜市保齡球館、撞球館、健身中心(含國民運動中心)室內游泳池、室內熒幕球類練習場、資訊休閒業、電子遊戲場即日起暫停營業;全面停止進香團繞境相關活動學校校園停止對外開放;社團停止交接活動。

因應疫情滾動式修正,衛生局呼籲民衆如有長照相關問題,可撥打長照專線1966,或直接致電04-7278503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

彰化縣長王惠美表示:疫情嚴峻,呼籲縣民配合減少流動,出門務必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如有違規,經勸導不聽,可依《傳染病防治法》處3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