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學生背師名 法院認證班導沒錯
陳姓班導要求轉學生背誦4位任課老師的姓名,背正確纔可下課休息,卻因此被記申誡。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陳師管教並無不當,判決撤銷。(黃捷攝)
新北市某國中陳姓班導師,要求轉學生站走廊背誦任課老師姓名,正確才準下課休息,事後遭家長檢舉,新北市府教育局記陳師申誡1次,陳不服提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陳老師是爲幫助轉學生融入新環境,管教並無不當,判撤銷申誡。可上訴。
2018年4月間,陳師以認識環境爲由,要求剛來1個多月的轉學生記住4位任課老師姓名,站在走廊看着課表,正確背誦後才能下課,轉學生當場抗議並通知家長。家長氣得檢舉,校方認定陳管教不當,同年9月記他申誡1次。
陳師向新北市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申訴獲撤銷,校方重新審議後,教育局仍依「教學、訓輔行爲失當,有損學生學習權益」記申誡,陳再次申訴同樣獲撤銷,這次換教育局不服,向教育部中央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再申訴,最後維持申誡懲處,陳師只好提行政訴訟救濟。
北高行審理認爲,家長從未提及小孩有自殘傾向的身心狀況,陳師第一時間無法掌握,沒有充分資訊判斷。陳師同樣要求一般新生背下所有老師及同學姓名,卻只要轉學生背4位老師姓名,顯然已考量轉學生狀況降低要求,管教措施也符合校方規定,沒有管教不當情況,判決陳師勝訴,撤銷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