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壽!「過期乳瑪琳」重製19產品再售 906公噸需下架

▲夭壽!「過期乳瑪琳」重製19產品再售,906公噸需下架。(圖/桃園衛生局提供)

記者嚴雲岑臺北報導

又爆無良黑心油!桃園衛生局日前稽查遠東油脂」,發現業者涉嫌使用過期的乳瑪琳回收再製成乳瑪琳、酥油白油等19項產品共906公噸,衛生局現場封存違規油槽5座,計4300公噸油脂。衛生局表示,所有疑似使用過期乳瑪琳製造的產品需全面回收,但截止至今(10)僅回收49.76公斤。

桃園市衛生局科長關佰娟表示,衛生局是在稽查時發現是逾期的乳瑪琳空殼,一對帳面發現數目有少,展開調查才發現該公司回收過期的乳瑪琳,重新制成19項產品販售,現場過期最久的產品有效期限爲2016年9月,過期近半年。

利用過期乳瑪琳重新制成的19項產品之一。(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關佰娟說,遠東油脂使用逾期原料再製乳瑪琳,已違法食安法》第15條,將依同法第44條裁處6萬至2億元罰鍰,所有產品皆需下架回收,目前僅回收49.76公斤,衛生局將持續監督其回收情形。因業者無法釐清批號,故擴大回收保存期限爲2017年3月8日至2017年9月30日的所有產品。

林口長庚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過期的油脂不建議食用,因爲可能增加微生物污染風險,引發腹瀉、急性腸胃炎噁心、嘔吐等症狀

▲桃園市衛生局現場封存違規油槽5座,計4300公噸油脂。(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強調,根據《食安法》第15條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爲贈品或公開陳列,衛生局也呼籲業者,必須落實自主管理,善盡社會責任,勿以身試法,衛生局將持續落實食品製造廠源頭管理。

對於遠東油脂爆出的食安問題食藥北區管理中心科長多次提到「這可能要問桃園市衛生局」,無法對該狀況做迴應。北區管理中心主任邱秀儀則提到,稽查當天是從紙本紀錄中發現遠東公司疑似使用過期品,現場並無看到實際產品,但依然先勒令該公司將產品封存,中央地方不同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