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選票印「章萬安」蘇煥智提假處分 終局裁定出爐
臺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左二)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本報資料照片。張鎧乙攝)
臺北市長侯選人蔣萬安的姓氏爭議再起,另名侯選人蘇煥智10月6日前往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向臺北市政府提出暫時狀態的假處分,除要求10月21日抽籤日前撤銷章孝嚴之「生父蔣經國之認領登記」,並將章孝嚴及其相關親屬回覆原來章姓之外,也要求蔣萬安應該以「章」萬安 之名,刊登在選舉公報與選票之上,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駁回後,蘇抗告,遭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確定。
北高行政法院認爲,蘇煥智並無向戶政事務所申請撤銷係爭認領登記之公法上請求權,其並非本案適格之當事人,其就聲請的事項,當然也欠缺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當事人適格,而不具權利保護必要。
合議庭指出,關於選舉公報及選舉票上關於候選人姓名之記載,必須由臺北市選委會依戶籍登記資料編印,非可任意爲之,蘇不具撤銷認領登記之當事人適格,他只是泛稱私法上認領是否有效牽涉龐大選舉利益,難認有權利保護必要。
合議庭表示,蘇煥智所提出的證據,無從讓法官認定有何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急迫性及必要性,他的聲請,不僅難認有權利保護必要,且未能釋明其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之聲請有何急迫性及必要性,裁定駁回,蘇提抗告遭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