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職員別穿短裙!銀行科長喊「多比」想送長褲 挨告性騷結果曝

▲臺北某銀行主管要女下屬別穿短裙,喊她「多比」要送她長褲挨告。(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臺北一名張姓姓男子在銀行任職,因想建議部門唯一女下屬小美(化名)別穿短裙上班,開玩笑表示想送長褲給她,並說「以後叫你多比好了」,小美認爲遭到性騷擾,怒向公司檢舉並離職,不料公司調查後認爲性騷擾不成立,小美又將公司和張男告上法院求償30萬,臺北地院審理,認爲小美和張男的對話並無性意味或性別歧視,判小美敗訴。

判決指出,張男在銀行擔任科長,因想建議女下屬小美別穿短裙上班,傳訊說「臺北房租不便宜耶;難怪你只買得起短褲QQ;長褲太貴了」、「我決定在你生日的時候送一件長褲給你」、「以後叫你多比好了」、「因爲長褲而獲得自由的家庭精靈」,被小美向公司申訴性騷並告上法院。

小美主張,「多比」爲「哈利波特」中的小精靈,張男叫她「多比」,企圖將她塑造成他的私人專屬寵物,有不朽忠誠的意思,背後意圖令人髮指和噁心。而且當她表示自己穿的都是褲裙,張男迴應「那我放心了,不然我很怕尷尬,萬一不小心看到不該看的我會傻眼」、「那現在我可以盡情看了(欸不是)」,當日又到她座位前詢問穿裙子一事,在走廊遇到也指着她說「確定那是裙子吼」,讓她深感不舒服。

小美表示,張男在上班時間分享私人生活,傳訊說「最近睡眠很不好教一下怎樣睡比較快啊」、「我是夜景產生器但只限於中山堂」並傳送照片,然而夜景照中裡竟包含摩鐵招牌,讓她相當尷尬。另張男又在她於辦公室午睡後,傳訊說她「剛睡醒看着枕頭的呆樣真有趣」,以及在她詢問工作事務時回答「你想刺探我的心?」、「原來不是,真失望(誤)」,行爲沒有上司下屬的分界。

▲小美認爲被主管性騷擾,提出申訴並憤而離職。(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hotoAC)

小美說,張男和同事提及身體不好時,同事會迴應他需要配偶照顧,轉而叫她爲張男介紹老婆,張男又在開會結束後提及「精」疲力盡、昨天很「硬」,同事就會起鬨要他說清楚哪裡硬,並意味深長看着她。因張男這些言行,她在2023年5月24日、30日向銀行提出申訴,但經決議性騷擾不成立,她又向臺北市府申訴公司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經勞動局性平工作會評議成立,她要向張男和公司連帶求償30萬元。

全案審理時,張男表示他僅作爲資深職員指導小美,並非有指揮監督權限的主管。因小美平時穿短裙上班,不符行員的服裝規定,所以他搭配時下網路流行語迴應提醒,並非有性意涵。至於夜景照部分,因公司門口就是中山堂,他在下班時分享出口照,只是想表示加班到很晚,並沒有邀約、騷擾之意,照片是隨意拍攝,並非刻意拍到摩鐵,期間也沒有和小美談到任何關於摩鐵的言論。

法官檢視張男和小美對話紀錄,認爲張男原本希望小美改穿長褲、七分褲、短褲,經小美拒絕並表明自身所穿着看似短裙,實際爲褲裙樣式,張男得知她穿着無走光疑慮後也說「放心了」、「盡情觀看」等語,並非打算盡情觀看小美隱私處的意思。另根據小說和電影,「多比」和「哈利波特」的故事情節也沒有任何性意味,張男也未以此要求小美服從,其他對話經檢視前後文,都無性別上的異味或歧視,難認張男有性騷擾。

法官指出,銀行被審定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是因爲得知性騷擾情形時,未立即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非是認爲張男有性騷擾,因而小美以性騷擾爲由求償並無理由,判她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