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女同事回家「一起鍛鍊某方面」 男還摸小腿3秒卻不起訴

▲男摸女同事小腿被控性騷擾。(示意圖記者一中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一名29歲的吳姓男子,去年10月20日凌晨邀請女同事小慧化名)一同回家,「練練久沒鍛鍊的某方面」,甚至還伸出手摸女方小腿;這些言語動作對方相當不舒服,一氣之下提告。

據《蘋果日報》報導,案件審理期間,吳男不承認有說出侵犯的話語,只稱當天女同事準備搭另一名男同事機車離去,自己則是在滑手機,正當該名男同事發車時,剛好被排氣管排氣噴到小腿,小慧上前詢問「噴到哪了」,他則是以手指觸摸對方的小腿肚說「噴到那」,大約2到3秒時間,當下女方沒有什麼反應,所以不知道自己行爲已經冒犯到他人了。

桃園地檢署認爲,吳姓男子用手觸摸的位置爲小腿肚,而非臀、胸等私密部位,很難認定就是《性騷擾防治法》中所定義的「其他身體隱私處」,加上當時在場的所有人都沒有聽見吳男有說出回家鍛鍊某方面的話,且女方也沒有提供錄音證明,因此全案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