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言撤換新聞部主管 傳播學者指越界

NCC日前以「播太多韓國瑜」爲由重罰中天新聞臺外,還祭出5項改進報告,要中天一個月內提出,還揚言若不改善,要「撤換新聞部主管」,遭學者痛斥「越線」。有傳播學者更斥,這是專制國家纔有的行徑,踐踏新聞自至此,只有「恐怖」二字可以形容

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溫偉羣認爲,電視臺無論有沒有不當行爲,和「介入媒體人事權」不能混爲一談;中正大學傳播系副教授管中祥直指作法「恐怖」。

「撤換新聞部主管」法源爲何?NCC官員解釋,就包含在《衛廣法》第43條,主管機關可處罰則中:命電視臺限期改正或「其他必要之措施當中。溫偉羣直言,NCC實在不宜對法規「擴大解釋」,認爲電視臺有不當行爲,和「介入媒體人事權」是兩回事。

溫偉羣指出,NCC委員中有很多傳播學者,應該知道傳播領域學者、專家長期以來在言論自由發展上,是如何希望媒體不受到公權力政府的手「伸進去」,如果媒體真的有營運不當的情況,只要是依法處理,相信多數的人都不會有意見,但如果像此案,去介入媒體背後運作、人事權,其實已經越過界限

NCC副主委翁柏宗表示,NCC早在2007年就因「周政保影帶事件」撤換TVBS新聞部主管,中天一案,並非沒有先例。不過,媒體專業人士認爲,當年周政保社會案件輿論一面倒,NCC的前身新聞局廣電總局裁罰並沒有引起爭議,且撤換新聞主管,系出於TVBS基於新聞自律,自己撤換主管,相較於因政治立場顏色不同裁罰中天爭議大,不能與中天案同一而論,NCC這類比不倫不類,有蓄意誤導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