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索/福祿猴的冷諷:臺北市民不配擁有纖巧精緻?
文/楊索
臺北市政府連續四年由林書民獨擁年度燈會設計權,這種專擅權力從何而來本該受質疑、卻幾乎不爲人知,因他端出醜到爆的福祿猴纔將事件曝光。
主燈拙劣年年罵,但,從市府決策過程、何種行政法規允許特定設計師獨家承攬這項工程?什麼人負責審查?公共藝術品的美感客觀條件爲何的標準?卻沒有人緊咬檢討環節,市民、輿論繼續輕縱。
臺北燈會主題花燈,是華人文化最具情感凝結性的象徵物,應該是創作者摩拳擦掌志在必奪的表現場域。主燈設計其重要性早勝於都市路燈等物件,但相對性的產生機制卻被輕忽以對。外界所知葫蘆猴的產生就只是市政層級公務運作的標案,官僚作業的小case,比捷運馬桶、洗手檯設計還不受重視。因而此公共藝術品成爲城市「年獸」,一種失控的異形。凌空的葫蘆猴像是冷諷又如提醒:「臺北人只配如此。」
用反身性譬喻,惡政就等於市民,彼此相互決定,葫蘆猴是市民忽略監督市政責任的代價。熱辣而真實的一巴掌,沒錯,身爲共犯結構的市民只配擁有葫蘆猴。
一隻猴子、各自表述,當葫蘆猴成了各種力量匯聚的場域,成了事件,一再被KUSO複製,豬羊變色,它脫離俗成美醜的概念,反而變得更爲巨大壯觀、堅不可摧,成爲部分市民(不必然是多數,但更具鐵血意志)的象徵愛物。
然而,仍必須質問的是,主燈產生的決策機制並未改變,行政責任環節仍未細究。市民放過了或愛上了葫蘆猴,是因爲大家容易健忘或社會問題太多?是你我容易妥協、習於接受劣質贗品,從模棱兩可中自我尋求意義?甚至覺得醜怪突兀的「臺灣製造」更具無厘頭諧趣?對於美感的鑑賞力,葫蘆猴帶來了何種思考?
我只配葫蘆猴;我不配擁有纖巧精緻嗎?同樣是慶祝猴年,英國倫敦西區的奇西克莊園( Chiswick House Gardens)應景舉辦了「魔幻燈節」( Magical Lantern Festival),其中一景是齊天大聖探百果山,可遠觀可細賞,金猴攀桃細緻精巧,這是表達美感的一種形式,並非絕對,但看得出主事者的匠心細作。莊園中的每件巨型花燈足足可使人流連終夜,這是結合商業與藝術的燈節盛會,入園要花 10英鎊或16英鎊,參觀者仍覺不虛此行。
▼英國倫敦西區的奇西克莊園( Chiswick House Gardens)應景舉辦了「魔幻燈節」( Magical Lantern Festival)。(圖/翻攝自Magical Lantern Festival粉絲專頁)
美的表現形式多元且不必然受限於材質、金錢、階級品味。美感之爲感受既主觀又客觀,審美能力或許是一種認識論,尋求欣賞而永遠無法真實企及的抵達之謎。然而對於美的鑑賞力有先天資賦與後天養成,這關乎一個國家的文明積澱厚度,若非文化底蘊厚足,難以養得起藝術家與具審美能力的市民階級,葫蘆猴荒謬劇的反思在此。
臺北市呢?明年仍然是一隻公/母雞,各自表述?
●作者楊索,作家。本文已獲授權,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