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保變住 北市啟動通盤檢討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開發要闖關,住6-6案雖挫敗須重做環評,但海拔略低的住6-4和6-5案,則在悄悄進行中。圖爲預定開發的範圍內住家。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保變住)開發與否討論逾30年,在地部分居民憂心大規模重劃、整地開發,在極端氣候下恐引發土石流災難,過程也有財團以大吃小的居住不正義爭端,喊話蔣市府啓動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把住宅區回覆爲保護區。北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近期已啓動全市通盤檢討,並舉行4場座談會,未來會傾聽居民心聲,制訂一套檢討標準。

北市早年發展快速,人口成長伴隨住宅需求增加,1979年都市計劃通盤檢討,將陽明山在內的25處保護區變更爲住宅區,作爲住宅發展的儲備用地;其中,陽明山6個保變住案,以6-4、6-5、6-6三塊用地的自辦重劃開發案最受矚目。

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科長黃佳雯表示,自辦市地重劃進入實質開發前,要先成立籌備會,取得所有權人及其土地面積超過全區30%以上之同意;第二階段成立重劃會,徵得全區所有權50%以上之同意。第三階段可申請實施市地重劃,只要徵得區內地主及其土地面積過半數同意,走完環評審查等程序,即可開發。

6個保變住案中,住6-6第一個走開發程序,但因開發瑕疵,遭北市環評委員會撤銷先前的環評結論,須重辦環評,開發商提訴願被駁回,行政訴訟也敗訴。

住6-4及住6-5的原住戶最近集結向蔣市府要求通盤檢討保變住政策,希望變回保護區。住戶表示,自辦重劃是合法的大吃小,市府不能放任財團收購廢地來侵佔居民的合法建地; 所謂廢地是坡度超過30%以上的坡地,只能做道路和綠地,近來財團和投資客買下很多廢地,藉此用面積比例的優勢,合法「吃掉」現住戶的房產,一旦重劃開發,住戶的權益都將大幅縮水,是明顯的居住不正義。

另外,保變住是民國68年的過時政策,不能用45年前的老政策套用現在的時空環境,目前從小學到大學都在減班、廢校,已無當初因人口成長開放山坡地開發的需要;加上極端氣候更爲嚴重,非常不適合大面積整地、擾動土石。

住戶認爲,臺北屋齡老化,當務之急是推動都更,而不是幫財團在陽明山獵地,希望蔣市府守護陽明山,住戶寧願回到保護區的狀態,和山林共存共榮。

都發局長王玉芬說,去年再度啓動通盤檢討,針對保變住案展開座談、聽取意見,會再開會,針對不同類型的保變住案,制訂一套檢討標準,預計明年公開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