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金龍:CBDC無先發優勢 臺灣目前在第二階段
楊金龍表示,近年CBDC議題備受關注,主要是因爲對CBDC有很大的想像空間,但在探索這項新領域時,許多理論上的理想與效益,都將一一面臨技術上與實務上的考驗與挑戰。爲此,國際清算銀行(BIS)與美、加、英、歐、日、瑞士、瑞典等主要國家央行,共同訂定三項「CBDC基本原則」,即無害、共存、創新與效率,做爲發行CBDC的基礎。
推動CBDC一般有四個階段,楊金龍指出,即技術研究、驗證試驗階段、先導計劃進行試、全面上線。但上線前還須三項先決條件,包括廣泛利害關係人的支持、穩健成熟的技術、堅實的法律架構。由此可知,推動CBDC是一項巨大且複雜的工程,目前除巴哈馬等經濟規模很小,人口又少的國家,推出CBDC無需考慮太多條件外,歐美日等主要經濟體央行均尚在研究階段,臺灣目前已進入技術驗證的試驗階段。
央行已於去年6月完成第一階段有關技術可行性研究,楊金龍說明,瞭解分散式帳本技術(DLT)應用的侷限性,特別是其運作效能尚無法滿足即時、高頻、大量的支付交易需求。目前正進行第二階段「通用型CBDC試驗計劃」,進入技術實驗階段,藉由建置CBDC雛形平臺,模擬在零售支付場景應用的試驗,預期2022年9月完成。
通用型CBDC試驗計劃採雙層運作架構,楊金龍解析,第一層是央行發行CBDC給金融機構,第二層是大衆向金融機構兌取CBDC。但設計考量將兼顧兩方面,一方面保有現金優點,像是允許任何人開立CBDC數位錢包、保護隱私、隨時可用、支援離線交易等,另一方面要善用數位科技,包含遺失處理機制、支援利息設計,提供支付互通性及可程式化貨幣功能等。
未來第二階段的模擬試驗成果,將會適時對外揭露,並以此做爲社會大衆討論的基礎,廣泛徵求外界意見,供央行從更多元的角度,評估CBDC發行的可能性。
楊金龍認爲,CBDC的技術並無先發優勢,各國在CBDC發展並非競賽,而是要確保CBDC的發行至少須切合國內需求。CBDC先發行的少數國家爲解決其國內特殊的支付環境問題,固然能先行試驗CBDC的技術,但也得承擔該技術的潛在風險。其他國家則有後發優勢,包括借鏡其發展經驗,進一步防弊興利,建構更周延的CBDC生態系統。
CBDC需要比現有支付工具更具優勢纔有推出的價值,央行仍將務實研究試驗,持續探討CBDC的未來性,釐清CBDC在未來臺灣支付藍圖中的定位與角色。楊金龍說,尤其應確保在未來支付政策的周延,能與央行經營目標相輔相成,即促進金融穩定、健全銀行業務、維護對內及對外幣值的穩定、協助經濟的發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