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將挖角 中職:228前他隊不能接觸,惡意挖角將處罰

伍鐸。(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歐建智臺北報導

針對洋將伍鐸、賽格威及布魯斯挖角,Lamigo桃猿領隊劉玠廷16日批評違反2月28日原球團優先議約規章中職聯盟秘書長馮勝賢表示,依規章是在2月28日之前,其它球隊不得接觸,若有球隊違規惡意挖角,可處罰款而罰款由聯盟訂定。

桃猿領隊劉玠廷16日針對傳出有球隊挖角賽格威,中信兄弟洋投伍鐸、統一獅洋投布魯斯都也傳出被挖角,他表示,如果屬實的話,已經違反優先議約權精神,呼籲4球團大家遵守規章、互相尊重。

針對洋將被挖角事件,中職聯盟秘書長馮勝賢表示,看到桃猿領隊的發言之後,下午馬上開會,基本上依規章就是2月28日之前只允許原球團談合約,他隊不得接觸,若有接觸就是違反規定,依規定可以處罰。

馮勝賢表示,目前無相關事證可以證明有球團違規,但希望職棒及4支球團可以和諧,因此會在18日將洋將的相關規定,以及違反規定的罰則都會發函給各球團。

中華職棒規章第17章第96條轉隊規定表示:「外國籍球員於同一年度中不得轉換球隊,年度合約期滿時或中途解約者,原球團在次年度2月底前擁有優先議約權。」

在中華職業棒球協約第6條中表示:「球隊間不得相互挖角或有其他惡意競爭行爲,在球員與其原屬球隊間職業棒球選手契約依法解除或終止前,他球隊非得該球員原屬球團之同意,不得與該球員簽訂職業棒球選手契約。」

而規章第13條更表示:「誠實履行本契約,如有違反,願受罰;處罰方式金額願由聯盟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