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雞臭味薰到臺南東山居民受不了! 陳椒華籲請暫緩新建補辦說明會
▲臺南市東山區枋子林一帶,養雞場、養豬場密集,近日又傳出有業者欲新建養雞場,居民飽受畜牧場臭味等污染之苦,立委陳椒華籲請暫緩新建補辦說明會。(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東山區科裡裡枋子林一帶,養雞場、養豬場密集,且逼近住家,近日又傳出有業者欲新建養雞場,居民飽受畜牧場臭味等污染之苦,向時代力量黨主席立委陳椒華求助,陳椒華19日上午親至枋子林勘察,瞭解村民的心聲。
居民向陳椒華陳情表示,臺南市東山區枋子林,已被多處養雞場包圍,養雞場臭味讓居民生活品質降低,居民苦不堪言,希望臺南市政府先撤銷施工建照,陳椒華呼應居民訴求,籲請臺南市政府傾聽民意,應先舉辦說明會,多數里民贊成才能核發許可。
陳椒華指出,養雞場爲鄰避設施,目前許多縣市都爆發居民抗爭養雞場事件,主因是居民擔憂生活品質受影響,加上政府在業者申請期間沒有讓居民瞭解、沒有舉辦說明會事先溝通,才釀成衝突。
陳椒華認爲,中央及地方政府應修訂程序相關法規缺失,並避免於緊鄰居民生活環境之處覈准設置,以居民安居樂業爲優先考量。地方議會可設置自治條例規範養雞場設置許可前應召開說明會,中央政府也應修改相關規定以符合多數民意。
立委陳椒華19日到東山區科裡裡關心新設置養雞場的問題,市府農業局表示,會持續督促業者與地方溝通,區公所及農業局也派員與地方民衆及重要幹部說明畜牧容許的法規依據。另外,已送市議會備審的市府版本「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自治條例(草案)」,期盼議會能予審訂出合於規範的畜牧場距離,落實法制,解決新設置場與聚落間距離過近所造成的疑慮。
農業局表示,爲使業者能充分了解及傾聽在地民衆對於新設置畜牧場的想法,持續督促業者與在地民衆及重要幹部多次說明、溝通,市府也指派東山區公所及農業局於今年多次陸續與地方民衆說明畜牧場設置的法規依據和依法行政的原則。
目前畜牧場設置的法規是農業局依據「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審查,並會市府環保局、工務局、水利局、地政局、都發局、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等單位辦理,依各自權管法令審辦核可後,纔會核發「容許使用同意」。後續畜牧場於養殖畜禽動物前,還必須依《畜牧法》辦理牧場登記證,並且,畜牧場於營運後仍需符合《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規的規範。
農業局表示,民衆關心新設置畜牧場與民衆聚落之間距離過近,因目前包含《畜牧法》在內的法規都未有規範,故已於日前將市府版本的「臺南市新設置畜牧設施自治條例(草案)」送至市議會待審,期待藉由自治條例的制定,落實法制規範。
近年來畜牧場的飼養技術不斷提升,但畜牧污染(污水排出、臭味),使畜牧場成爲鄰避設施,爲解決這個問題,農委會畜試所總所及全省各分所成立「污染防治輔導團」,由畜試所的專家下鄉針對易陳抗的畜牧場提供污染防治技術輔導,就畜舍改良、飼料管理、糞尿管理、畜舍清潔等事項協助輔導畜牧場。農業局強調,期盼農委會、畜產試驗所研發無臭味,符合環保標準的畜禽舍,俾利業者遵循參考,創造畜牧場、民衆雙贏契機,也讓環境更加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