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蕙如詐領977萬稱「不需貪這些錢」 事後哭窮沒錢還

楊蕙如。(本報資料照片)

「卡神」楊蕙如涉嫌利用舉辦2017年、2018年WTA女子職業網球賽事名義,浮報詐領977萬6146元,檢調偵辦期間,楊女一度堅稱自己靠投資賺很多,不需要貪這些錢,但當檢調拿出她詐領證據,她才哭窮表示無力償還,事實上檢調發現她把詐領的錢,作爲還債等私人用途。

檢調查出,楊蕙如的易始公司先取得2016年WTA國際女子網球協會賽事的舉辦權後,與寶悍公司簽約合作,約定各自出資2500萬元,但寶悍結算後發現支出比預期還多,因此與楊協議分攤多餘的支出,寶悍開出200萬到465萬不等支票給楊,要求楊定期清償。

之後的WTA賽事,寶悍不再以合作廠商掛名,改成受易始委託執行,但楊竟然就把寶悍2016年開出的發票,請領2017年和2018年的WTA賽事活動執行費。

此外,楊女另以傑美、品原2家公司共開出6張發票,向體育署、交通部觀光局、臺北市體育局補助佈置與廣告行銷費用,楊聲稱傑美公司確有與迷你網協合作進行場地佈置,但被迷你網協打臉,表示雙方並無合作也沒有簽約。

另楊宣稱品原公司是負責輿情分析,在PTT及臉書行銷推廣,卻拿不出實際宣傳文宣,檢察官發現楊詐騙政府補助977萬6146元,部分拿來作爲償還她私人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