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深圳、天津調整房貸利率

5月28日、29日,廣州市政府發佈通知,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措施;深圳、天津調整了住房信貸政策。

廣州

據新華社官微消息,廣州市政府28日發佈通知,進一步優化調整房地產政策措施,調節住宅用地供應,調整限購區域購房資格認定,並優化信貸政策等。

通知提到,統籌考慮廣州經濟社會發展、人口變化、產業佈局、住房供需等方面情況,結合存量住房和存量土地等潛在供應情況,科學編制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根據市場供求情況,科學調節住宅用地供應,進一步完善“保障+市場”的住房供應體系。

限購政策方面,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起前6個月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享受戶籍居民家庭購房待遇。

信貸政策方面,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有關文件要求,由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優化廣州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在非限購區域內,對於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借款人償付能力、信用狀況等因素審慎把握並具體確定首付款比例和貸款利率水平。居民家庭在購房所在區內無住房且符合購房條件的,新購住房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在購房所在區內符合“租一買一”“賣一買一”條件的,新購住房申請住房貸款政策可按覈減後名下住房套數認定。

此外,通知還調整公積金貸款政策,支持鼓勵房地產業各協會、房地產企業、中介機構搭建平臺實施中介機構代售、舊房換購等多種形式的商品住房“以舊換新”,推動建立交易新模式。鼓勵規模化租賃機構收購存量商品住房。

該通知自5月29日起施行。

深圳

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和因城施策原則,根據深圳市政府調控要求,自5月29日起,深圳市下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和利率下限。

首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30%調整爲20%,二套住房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來的40%調整爲30%。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原來的LPR-10BP調整爲LPR-45BP,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由原來的LPR+30BP調整爲LPR-5BP。

此次調整有利於降低居民家庭購房門檻,減輕還款負擔,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據“津雲”微信公衆號消息,爲適應我國房地產市場供求關係的新變化、人民羣衆對優質住房的新期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中國人民銀行關於調整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的通知》等政策精神,根據天津市房地產市場形勢及市政府調控要求,現將天津市住房信貸政策調整如下:

一、對於在天津市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爲不低於25%。

二、取消天津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銀行業金融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

上述政策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施行。此前相關政策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爲準。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