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鼓勵自有車位錯時共享停車!

(原標題:廣州:擬鼓勵自有車位錯時共享停車!)

近日,《廣州市停車場條例》(修訂草案稿)(以下簡稱“修訂草案稿”)公佈並向公衆廣泛徵求意見。修訂草案稿進一步完善住宅車位相關管理規範,並表明

個人可以將有權使用的停車位委託給相關方,實行錯時共享停車。

據介紹,本次修訂以問題爲導向,主要着眼於目前停車場行業存在的不適應城市交通發展的現實迫切性問題,結合實際並借鑑相關城市經驗做法,對《條例》進行了修改完善。

修訂草案稿進一步完善住宅車位相關管理規範。其中提到,對於個別車庫停車位的施劃和規格不規範的問題,明確配建車庫停車位設計應符合相關車庫建築設計規範要求,依法可以辦理不動產確權登記的停車位,應當符合車庫建築設計規範的要求。轉讓已經確權登記的停車位,應當向受讓人明示停車位的空間尺寸和具體位置。

修訂草案稿還對共享停車相關方面進行規範,其中第三十五條提出,鼓勵有條件的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將自用停車場向社會開放,實行錯時共享停車。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轄區的錯時共享停車協商機制,組織、指導、協調停車供需各方協商共享停車事宜。

修訂草案稿也表明:“個人可以將有權使用的停車位委託給停車場管理者或者預約停車服務企業,實行錯時共享停車。”

在預約停車服務方面,爲確保停車信息的透明度和實時性,修訂草案稿明確,預約停車服務企業應當實時向停車信息管理系統上傳泊位信息、收費標準。實行預約停車服務的停車場,其管理者或物業服務企業也需爲預約停車人及其駕駛的機動車出入停車場或物業管理區域提供便利。

公開徵求意見和建議的時間:公衆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其理由,請於

2024年5月28日前向市交通運輸局反映或提交。

意見反饋途徑:

(一)網站

登錄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http://jtj.gz.gov.cn/)通過網站上的“互動交流”—“意見徵集”欄目提交或廣州市司法局網站查看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全文,並提交意見建議。

(二)信函

廣州市天河南二路1號廣州市交通運輸局15樓交通調控處

郵編:510620,請在信封上註明“《廣州市停車場條例》意見建議”。

(三)電子郵件

liusm@gz.gov.cn

提交意見時,請留下姓名和聯繫方式,以便必要時進一步聯繫。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金羊網

文字 | 記者 嚴藝文

編輯 | 艾心

校對 | 趙丹丹

審發 | 周樂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