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正國月入2萬不喊窮 死刑犯出獄盼兒走正路

影劇中心綜合報導

童星顏正國電影《好小子》系列走紅,卻在13年前犯下擄人勒贖案,假釋出獄後靠教書法公益演講車馬費月入2萬元臺幣,問他要扶養老婆國中兒子和5個月大的女兒會不會不夠用?他想法正面:「雖然不夠,但不會一直這樣想,越哭會越窮,想辦法壓力動力。」

▲顏正國出獄後展開新生活,月入2萬不哭窮。(圖/記者一中攝)

顏正國30年前靠《好小子》成名,當時10歲的他走紅的早,後來染上毒癮又犯下擄人勒贖,一度遭檢方處死刑,後因「懲治盜匪條例」被廢除,改判有期徒刑15年,2012年3月因表現良好獲准假釋出獄。服刑期間勤練書法,他戀上長期通信的女筆友,2012年3月出獄後發表新書《放下拳頭,揮毫人生顏色》,並跟女筆友結爲連理,目前以教書法、演講養家,他說童年拍戲不懂在演什麼,現在則希望有適合機會回到演藝圈,對於「生活的辛苦」感觸良多。

顏正國說就讀國二的大兒子很乖也會照顧阿嬤,行爲跟思想沒有什麼偏差:「我告訴他,國中畢業要知道自己想做什麼,高中努力學一技之長,能養活自己就好。」入獄服刑時大兒子只有2歲,父子10多年沒見面,他表示:「很慶幸我們不陌生,我常分享人生經驗,教他別走冤枉路。」

臺北電影節14日首映《兒子的大玩偶數位修復版-阿西陳博正楊麗音與顏正國。(圖/記者徐文彬攝)

8歲出演《兒子的大玩偶》讓顏正國入圍金馬獎最佳童星獎,日前再被當時的導演萬仁找來合作新片跨海來跳探戈》,表示出獄後有不少人找他演黑社會電影但都回絕:「大家知道我是兄弟,再去演兄弟,就算得獎人家也會說:『沒什麼了不起,不過就是演他自己啊!』」這次在新戲突破尺度同志,他笑言:「看我這麼man的人演gay,所以要拭目以待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