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窩原料不明、標示不符 3業者挨罰

知名燕窩品牌老行家因產品外盒與瓶身品名標示不一致,遭地方衛生局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食藥署提供/王家瑜臺北傳真)

農曆春節將近,民衆經常購買蜆精、魚精、燕窩、膠原蛋白、葡萄糖胺等飲品當成送禮選項。食品藥物管理署22日公佈全臺稽查結果,知名燕窩品牌老行家、禧元堂都上榜,另桃園市「新澄國際有限公司」使用未經查驗輸入的燕窩原料,遭地方衛生局開罰3萬元,並命其產品下架回收。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度動物性來源機能性飲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總計查覈38家業者、46件成品及57件產品標示,其中4家業者標示不符規定,4家業者未依規定設置衛生管理人員,2家業者使用之原料標示不符規定,1家業者使用的原料未辦理輸入查驗。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明,由統荃生醫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燕窩產品,外盒品名爲「老行家御燕」,瓶身上品名卻是「老行家即飲冰糖燕盞」,兩者標示不一致,依《食安法》裁處6萬元。

北市業者禧元堂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燕窩產品,由於冰糖原料標示不合格,遭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林金富說明,該產品標示「現燉日期」,但規定須標示有效期限,查其來源爲「榮德商店」,已針對來源業者裁處。

另外,本次查獲1家業者使用原料未辦理輸入查驗,桃園市新澄國際有限公司生產的「夫人品燕窩」及「夫人甜品」違反《食安法》第30條,遭裁處3萬元。林金富說明,依規定食品進口需要申報查驗,但業者無法提出燕窩原料的輸入證明,可能是沒有妥善保存,或是使用快遞或國際便捷輸入,地方衛生局裁處並命業者下架回收產品,不得販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