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審NCC委員 國會改革試金石

(圖/本報系資料照)

立院交委會甫成立「鏡電視申設及後續爭議調閱小組」,向NCC等部會調閱文件,釐清爭議。表面上大快人心,實則對即將換屆之NCC牽制有限。

根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調閱小組雖可要求NCC提供鏡電視審議資料,但該案正由檢察官偵辦中,NCC可引用該法,敘明業經司法機關先爲調取,無法提供,故立委能看到多少資料,令人存疑。其次,立委尚無聽證權,無從傳喚非官員如蘇貞昌作證,亦無法因其做僞證而以犯藐視國會罪制約,故應無法從調閱資料中得出什麼爆炸結論。

這樣的調閱權,其實無法匡正NCC多年來的失職處。正本清源之道,應廢除主管產業逐漸蕭條、已成監理盲腸的NCC。然未廢止之際,次佳處理模式就是立法院嚴審行政院提出的NCC委員人選。

如何嚴審,即迴歸委員會中心主義,由交通及教育委員會結合專家學者或專業團體,根據被提名人自行提供資料及相關團體發出之問卷回覆資料,進行實質之專業性與適格性審查,並將審查結果做成委員會決議,提交院會,以供立院同僚投票之依據。過去數屆委員都無法嚴審,主要皆因執政黨單獨過半,朝野力量懸殊,立法院亦沒有建立審查慣例,以致不適格人選就稀哩呼嚕通過了。

由於頻譜業務已從NCC移撥至數發部,且NCC無數位平臺服務管轄權,廣電業務乃成NCC重中之重。這亦是NCC近年監理最爲外界詬病處,始作俑者就是打藍媒不打綠媒的委員。

NCC這4年的廣電監理,除鏡電視,中天案也是新委員不能迴避的歷史共業。中天案重創NCC公信力的部分不在意識形態,而在程序正義。中天換照審查堪稱史上最嚴,甚至史無前例開聽證會,最後仍以7比0完投比數被否決,亦沒有任何委員提不同意見書,然NCC輸了後續每一場的行政訴訟,打臉委員。

NCC被提名人必須回答,是否贊成以如此嚴苛標準審覈媒體?如是,就應承諾任內所有頻道換照,皆按同樣標準審議;如否,也應說明如何在行政法院判決下,「另爲適法之處分」。拒答或實問虛答者皆應視爲不適任。

在蔡英文與柯P見面後,傳出朝野和解之說,在新提4席NCC委員中,藍可佔2席、綠白各1席。在野黨尤其藍營,應該扺制蔡英文的「浮士德誘惑」,因爲蔡僅用2席,就可挾帶此次提名者,包裹表決通過。然加上現任3位民進黨掌控委員,偏民進黨者仍佔4席,若主委又是4席之一,所有議案仍可照民進黨意強渡關山,偏藍委員僅能徒呼負負,回家挑燈寫不同意見書。

且不論几席,若非經政黨協商,僅由行政院徵詢個別人士,單向提名,就應視同個人帶槍投靠。民進黨的如意算盤就是由這些貌似藍白人士,遊說黨籍立委,包裹通過後,靠過半數繼續把持NCC。在野黨應秉持John Rawls「無知之幕」精神,堅持嚴審,才能保障廣電資源不被特定黨派壟斷。

民進黨可能會以若不通過提名人選,NCC將會開天窗,產生憲政危機說法,阻止在野黨嚴審。NCC組織法第四條第五款規定:新任委員「未能提任時,原任委員之任期得延至新任委員就職前一日止」。換言之,NCC不會因新委員未通過提名而當機,在野黨更無理由隨民進黨和稀泥。

各黨皆已提出國會改革方案,NCC委員的審查及同意權行使就是首次試金石。火引拋出,即可看出誰真心想賦權立院,誰在打假球交換利益,且讓我們拭目以待。(作者爲元智大學資訊管理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