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商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延長活動 董氏批藐視公權力!
▲政府調漲煙價,有煙商竟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囂張延長活動時間。(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菸害防制事隔十幾年,終於跨出一大步。但有民團抗議,政府調漲國內每包煙20元煙稅,有煙商無視臺灣人健康,藐視公權力,公然違法舉辦新空煙盒可退5~10元或換啤酒等活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3年前中央與地方政府爲了招商,主管國人健康的國健署縱放外國菸廠進駐臺灣,讓日本煙商享有7.6公頃廠房、其他租稅優惠,從此每年更可少繳一、二十億關稅給臺灣政府,並在享受臺灣投資所有的福利後,煙商也進一步推出低價新品牌、生產日本進口煙,並透過雜貨店及檳榔攤向年輕人違法促銷煙品,被揭發後,還囂張延長促銷活動時間。
▲董氏呼籲,臺灣應加重開罰煙商違法促銷。
董氏痛批「日本煙商認爲反正又罰不到,還延長促銷活動至明年3月底。」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遊開雄表示,《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煙商以折扣及贈品的方式促銷煙品,已違反第9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每一個品項煙品可處500萬元~2500萬元罰鍰,但4月就發生的違法促銷案到12月都還不罰,加上衛生局只處理民衆舉證檢舉的少數個案,難怪煙商看不起政府的執法能力。
香港執行佔煙盒正反面面積85%的大幅警示圖文,十二款警示圖文包括死亡、陽痿、衰老、中風、切除喉嚨、末梢血管疾病、燃燒金錢等強烈的警示,但臺灣還停留在10年前印製35%面積不痛不癢的警示圖文。姚思遠直說,臺灣不只是警示圖文規範落後,也無法真正管制煙商的違規促銷,各項菸害防制政策都落後。
姚思遠呼籲,政府對煙商違法促銷的每一個品項煙品處最高2500萬元罰款,還要同時修正《菸害防制法》,對煙商違法促銷、廣告煙品加重罰則,從處「500萬元~2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5千萬元」,且「經三次處罰者,要停止製造、輸入1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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