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防兒少性侵案 監察院提三級預防機制

監察院。(本報資料照片)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葉大華、張菊芳啓動「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提出「三級預防」建議,包括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營造友善校園及安置機構環境,讓兒少勇於求助。

據統計,去年性侵害通報件數計1萬334件,被害人9212人,其中兒少被害人達5979人,佔64.9%,且自2006年度起,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通報件數不斷升高,兒少於安置機構內被通報遭侵害的數據,也呈現逐年增加的趨勢。權力不對等在安置機構及學校尤甚,兒少人身安全保護仍亟待改善。

去年8月啓動「政府對防範兒少性侵案件執行成效之探討」通案調查研究,監委今以三級預防的概念及結構研究提出十大結論,盼政府能檢視現行機制,有效推動兒少性侵害防治工作。

監委表示,一級預防是指問題不明顯、未發生時之預防措施,新興媒體蓬勃發展,但相關規範法令未隨之修正,欠缺管理規範及政府機關應及早掌握性侵害事件的風險因素,透過教育宣導,有助於防範性侵害之發生。二級預防則針對高危險被害族羣之預警,降低事件發生的風險。

監委指出,三級預防是指事件已發生,將傷害降到最低的輔導處置措施。調查研究指出,兒少性侵案件被揭露的困境有:教育人員面對性侵訊息,容易反應兩極化;兒少被害人不敢說,以及揭弊者盼不到正義到來。此外,兩小無猜案件應有不同處理方式,政府也應持續關注性侵案件處置資源配置。

4位監委呼籲政府,應加強推動兒少性侵案件的三級預防機制,如保護揭弊者身分與工作權、營造友善校園及安置機構環境讓兒少勇於求助、檢視相關資源配置是否足夠,以及檢討司法訴訟期間對兒少的協助,均能有效降低兒少性侵害犯罪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