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一居委會被判惡勢力犯罪集團:越戰英雄領村民土地維權成首犯

6年來,胡振珊一直在喊冤。

今年66歲的胡振珊,2014年1月至2018年11月擔任廣東江門開平市長沙街三江社區居民委員會黨總支部書記兼主任。2018年12月28日,他與陳仕強、陳金滿、方春伴、胡偉良等三江居委會幹部因涉惡被羈押。

胡振珊被指控爲該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稱他在任職期間,違法濫用基層幹部身份,以維護集體利益、村民利益爲幌子,組織被告人陳金滿、陳仕強、方春伴、胡偉良等三江居委會成員,組織、煽動村民採用打砸、滋擾、鬨鬧、堵路等威脅手段,在其轄區範圍內實施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等多起違法犯罪行爲。

胡振珊

2020年6月、2020年8月,恩平市法院一審、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胡振珊等10人犯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務等多宗罪,被判緩刑到有期徒刑15年不等。

從案發至今,胡振珊拒不認罪,已提起申訴。他及其辯護人認爲,三江居委會成員爲維護集體利益實施的行爲,並非惡勢力犯罪,各被告人沒有形成惡勢力犯罪集團。

胡振珊,生於1958年3月,1976年3月至1986年12月在部隊服役,先後擔任戰士、班長、排長、副連長等職,曾參加1979年對越自衛反擊戰,因作戰勇猛,在戰場火線入黨,榮立二等功一次。1987年轉業後在建設銀行開平市支行工作,先後任會計員、副主任、主任、副行長、行長。2000年5月至2013年12月自主創業。

開平是廣東著名僑鄉江門市轄下的一個縣級市,其長沙街道辦事處三江居委會位於開平市中心腹地,轄區面積2平方公里,地理位置優越,有居民2600多人。在城市擴張、招商引資的過程中,三江居委會數千畝土地被佔用,其中多爲政府及有關部門主導、支持、默許下的非法轉讓基本農田、耕地。

事實上,2002年5月至2005年9月,開平市、鎮兩級政府擅自將集體農用地視作國有未利用地,化整爲零地把土地分批拆開成15畝以下的面積,在市內自行審批。在短短的3年間,全市共非法炮製假材料近1萬份,非法批地3萬畝。

當時開平市政府成立了由常務副市長樑和平任組長的工業建設用地審批領導小組,專門負責批地;同時,全市13個鎮、街專門成立土地開發公司,市、鎮兩級政府大舉掀起“批地競賽”。“當時鎮裡炮製的徵地材料之多,需用麻袋和專車分批裝運到市國土資源局作流水線式審批”。

該案2007年被監察部、國土資源部聯合查辦並向全國通報。2007年12月,涉案的開平市時任委書記趙瑞彰、原市長施昭平兩人被“一票否決”,撤銷黨內和行政職務。根據廣東省紀委、監察廳的處理意見,江門市委還決定:對開平市時任常務副市長樑和平處以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對開平市原副市長李學明處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對開平市國土資源局原兩任局長楊廣忠、樑子賢分別處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然而,處在珠三角的產業轉移的歷史機遇時期,開平跟其它地方相比能具有競爭力的是土地,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來審批,土地成本會高,審批時間會長。因此,違法徵地現象在當地依然難以遏制,政府徵地與村民護地之間的矛盾突出。

在長沙街道三江社區居委會,村民們對此怨聲載道,上訪事件頻發,2013年底還發生數千村民靜坐和堵塞國道等事件。

胡振珊作爲“救火隊員”,受到時任開平市委書記黃耀雄多次邀請,可謂“臨危受命”,回鄉替政府分憂,化解基層矛盾。2014年1月2日,胡振珊高票當選爲三江社區居委會主任,1月20日長沙街道黨工委發文批覆胡振珊當選爲三江社區黨總支書記。

胡振珊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榮立二等功

此次組建完成的居委會班子共7人,包括胡振珊等3名轉業軍人。胡振珊雄心勃勃走馬上任,誓言要將三江社區建成“廣東小華西村”。

上任後,胡振珊帶領居委會班子開始清理村務,發現村集體土地被三江居委會原書記陳某安夥同開平“首富”吳某漢等人侵佔嚴重。

一封數百名三江居委會居民簽名的舉報信稱,“居委會班子查賬整理出來的資料推起來就有一米多高”。問題觸目驚心。從2014年至2016年,胡振珊帶領居委會成員向廣東、江門等各級紀委連續實名舉報12個土地侵佔案,號稱掀開一場“你死我活的土地反腐維權”,“死磕”核心直指“陳某安、吳某漢及保護傘”。

陳某安、吳某漢及保護傘,被胡振珊等人稱爲“開平市特大貪腐集團”。胡振珊等人的一封舉報信表示,陳某安自1997年9月至2014年1月擔任三江居委會主任、書記17年期間,夥同民營企業老闆吳某漢等人,採取竊取、僞造合同、僞造國土規劃部門印章等,將三江居委會所屬集體土地低價變賣或出租,侵佔、掠奪面積高達2500畝。

2000年至2012年,陳某安將三江居委會所屬的集體企業三江實業開發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爲戶籍不在三江居委會轄區的吳某漢,並將公司註冊地址遷入吳某漢掌控的廣東泰和集團公司大樓內。

讓胡振珊等人更氣憤的是,三江實業的公章、財務也均被吳某漢掌握,導致三江居委會的大部分土地都被其控制。比如,三江居委會在創業圍的512畝土地,產權登記在三江實業開發公司名下,但11本土地證卻一直控制在吳某漢手中。“吳某漢先後以三江實業開發公司的名義開發了村集體所有的寶庭園25畝水閘口土地、寶源坊西70多畝土地、廣東泰和集團大樓土地、三江大道側5.44畝土地等,但村集體分文未得。”

陳某安還將原屬三江居委會的集體土地240.13畝以極低價出租給吳某漢,後吳又將地塊轉讓給香港富港集團違法開發“東匯城”項目。該地塊未經徵收程序,也沒給予村民補償,全體村民意見極大,紛紛上訪並實施靜坐抗議。胡振珊協助開平市政府積極參與處置,各方最後達成補償協議,由香港富港集團按每畝120萬元的價格補償三江居委會16180萬元,每個村民分得補償款6萬元。

三江居委會

三江農貿市場地塊也被陳某安以每年11.6萬元的低價出租給吳某漢。胡振珊帶領三江居委會“兩委”經過充分討論並通過村民代表大會表決,在政府的協助下將該農貿市場收回並進行公開招標,最終由其他人以每年214萬租金中標,每年爲集體組織增加收入200多萬元。

持續不斷的舉報終得成效。2015年4月,陳某安因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調查,後被判處有期徒刑11個月。蹊蹺的是,吳某漢在陳某安被查當天潛逃香港,滯留至今未歸。

胡振珊及居委會成員帶領村民5年的維權努力亦帶來成果。三江居委會的固定資產從1997年的4.3萬平方米,增加至2018年的8.8萬平方米;追回被外部人員侵吞的土地約170畝;村民收入從2013年的每人每年1820元,增加至2018年的每人每年7560元。居委會投資300萬元,修建了寬闊的三江海峰大道,出資爲村民每年購買農村醫保,爲去世村民家屬一次性發放5000元慰問金,爲每位新生嬰兒發放2000元利是,村民住院每人一年報銷2000元。

胡振珊及居委會成員帶領村民長達5年的“土地反腐維權”,無疑是一場博弈,觸動了相關方的巨大利益。胡振珊成了一些人的眼中釘。

胡振珊在一封舉報信裡說:“5年來,我的人身安全一直受到威脅,多數時間吃住在居委會,有家不能回。4位男同事晚上主動來居委會陪住,以防不測。有人曾企圖綁架我到廣西賀州,置我於死地。2015年6月的一天深夜,我車的右前窗玻璃被砸毀,車裡現金分文未失,只有證件皮夾被拿走。司機聞聲下樓查看,發現兩個人影循牆腳逃走。”

更讓胡振珊猝不及防的是,2018年12月28日,開平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將他和三江居委會成員及村民共28人抓捕。被“一鍋端”的三江居委會,成員平均年齡55歲,其中副主任陳仕強此時已70歲。

後該案移送江門恩平市異地管轄。2019年11月15日,恩平市檢察院將三江居委會全部成員7人及3名村民起訴至恩平市人民法院,指控胡振珊2014年以來,利用擔任開平市長沙街道辦事處三江居委黨支部書記兼主任的便利,夥同居委會幹部陳仕強、陳金滿、方春伴、胡偉良,組成以胡振珊爲首要分子,陳仕強、陳金滿、方春伴、胡偉良爲成員的惡勢力犯罪集團,以召開兩委會議、村民代表大會等方式,以維護居委會集體利益爲藉口,組織、煽動村民實施多起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違法犯罪行爲。

恩平市人民法院

被指控的尋釁滋事事實包括:2014年3月13日,胡振珊、陳仕強、陳金滿、方春伴帶領100多名村民持鋤頭、鐵棒等,到三江開發區橋尾村東側第二幢工地阻止打樁機進場施工。胡振珊在兩委會議中提出該地塊是三江居委會的預徵地,但政府一直未付徵地款,阻止施工的目的是引起政府重視。

被指控的妨害公務事實有:2018年8月16日,消防執法人員對三江“佑一城”農貿市場進行消防檢查時,胡振珊等居委會成員明知“佑一城”違建難以通過檢查,卻以消防人員要來查封農貿市場會影響村民分紅爲由,組織村民阻止消防檢查,對執法人員進行圍堵、辱罵。民警到場規勸時,胡振珊繼續煽動村民對抗執法。

2018年9月11日,開平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前往位於三江衛東新村翠逸花園前面的譚某傑工場依法執行生效判決。胡振珊聞訊後召集陳仕強、陳金滿等人趕到現場,以該工場土地是三江居委會合法租出爲由阻止執行,帶頭並煽動在場村民辱罵、推搡執行人員。

胡振珊等人還被指控敲詐勒索:2018年11月27日,胡振珊以三江轄區翰林雅園小區施工方金輝華公司的工程車壓壞海峰大道爲藉口,組織陳金滿、胡偉良、胡紹恆、陳榮悅分別駕駛汽車將小區工地出口堵塞,再由胡振珊、陳仕強安排居委會人員及村民輪流守阻止工地車輛進出。至11月30日,胡振珊等人向前來協商的金輝華公司負責人強行索要10萬元作爲損失賠償。

此外,胡振珊個人被指控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稱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方某義、樑某旺、周某興、林某瑞在三江居委會範圍內經營項目提供幫助或承諾提供幫助,而四人通過多次到胡振珊經營的貿易公司以明顯高於市場價購買白酒的方式,共向胡振珊行賄355萬元。

2020年6月9日,恩平市法院一審判決,胡振珊等10人犯尋釁滋事、妨害公務、敲詐勒索、故意毀壞財務、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等多宗罪,其中5名居委會成員被判有期徒刑3至15年不等,其他的5人被判緩刑。

被判實刑的5名居委會成員提起上訴。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不開庭審理,2020年8月24日作出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越戰英雄帶領居委會及村民進行土地維權,竟然成了惡勢力犯罪集團的首犯,這讓胡振珊的352名戰友錯愕不已,他們不敢相信剛直不阿的胡振珊已變質爲階下囚。

從案件一審開始,這些曾出生入死的越戰老兵就四處奔走,聯名爲胡振珊喊冤。三江居委會的一千多名村民亦捺印簽名具書,共同替胡振珊及居委會成員叫屈,“我們要爲三江基層組織一班人馬討回公道,喚醒公平正義”。

胡振珊在從獄中寫給家屬的信裡表示:“生命不息,舉報申冤不止。作爲一名越戰老兵,我的堅強意志從未動搖,我將不惜生命也要爲自己討個清白。”

胡振珊及其辯護律師已向相關有權機構和部門提起申訴。

胡振珊及其辯護律師認爲,爲了重判胡振珊爲首的三江居委會班子成員,檢察機關和法院把胡振珊等人人爲拔高定性爲惡勢力犯罪集團。

根據法律規定,惡勢力組織是指“經常糾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爲非作惡,欺壓百姓,擾亂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爲惡劣的社會影響,但尚未形成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違法犯罪的組織”。惡勢力犯罪與其他普通犯罪的根據區別在於,是否存在“爲非作惡、欺壓百姓”的特徵。該案中,胡振珊等人沒有“爲非作惡和欺壓百姓”的行爲,在被指控的多犯罪事實中,胡振珊等人未打傷過任何人,也沒欺負過任何一個老百姓。

“三江居委會是在黨的領導下,由村民合法選舉產生的基層組織,並非我爲了個人犯罪需要而組建的犯罪團伙。”胡振珊說,被指控的相關違法行爲均與三江居委會土地歷史遺留問題有關,他帶領居委會成員和村民進行維權均是出於維護集體利益的目的,與惡勢力犯罪集團的主觀動機和目的截然不同。

胡振珊認爲,他帶領下的三江居委會整個班子被打成惡勢力犯罪集團,是遭遇“貪腐利益集團”惡意打壓與報復所致。當然,他亦坦承,三江居委會在帶領村民維權的過程中,可能是有一些不理智的行爲,但不至於構成犯罪,更不構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對這個罪名,我們整個原居委會的成員不接受,廣大村民也不接受”。判決後,胡振珊向有權部門提出了舉報申訴,一千多名村民在舉報信後簽名附議。

對於被指控敲詐勒索,胡振珊及其辯護律師也有話要說:海峰大道是三江居委會花費300萬元修建的樣板路,村民對這條路一直倍加珍惜。2018年11月,施工方金輝華建築公司下屬的工程車嚴重超載損壞了路面,居委會成員及村民自發護路,並將嚴重超載車輛截停。大家早就發現工程車選擇在晚上施工時進行超載,這些超載車輛連同貨物共90多噸,嚴重超過道路的承載能力。後施工方與居委會達成協議,由施工方先行支付10萬元保證金至居委會賬戶,待施工完畢時,道路如有損壞則用該筆錢修復,沒有損壞就退回保證金。

海峰大道是三江居委會花費300萬元修建的樣板路

“這本屬於合法的維護集體資產行爲,雙方達成了書面協議且10萬元保證金也進入了居委會公賬之內,但法院依舊判我們構成敲詐勒索罪。”

而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這個罪名,胡振珊認爲是“貪腐集團”製造出來的冤假錯案。

振熙貿易公司2011年由胡振珊與他人成立,胡佔股30%,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是酒水銷售。該公司2011年獲得五糧液釀神酒在多個省市的總代理,主要是向各地區經銷商供貨,同時在開平當地也經營零售業務。振熙公司在櫃檯對各種樣式的酒水按照五糧液集團規定實行明碼實價。

法院判決認定周某興等人通過向振熙公司買酒,對胡振珊行賄。胡振珊說,辦案機關通過一份極不公正的鑑定,把各種型號的酒的評估價定得很低,大部分低於振熙公司的批發價,有的甚至低於進貨價,這樣計算出這些老闆共向我行賄355萬元,“他們這樣把企業的正常市場銷售行爲定義爲犯罪行爲,公平正義何在?”

“我將對陳某安、吳某漢‘貪腐集團’的違法犯罪行爲控告到底,希望有權部門徹查,還我和原三江居委會其他成員清白。”胡振珊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