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補助款2/3給柯?名嘴挖出1月說法打臉:主要用在這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稱,選舉補助款3分之2補助款可以歸個人,但隨即被挖出白營1月說法打臉。(示意圖/中時資料照)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深陷假帳風暴,今(26日)又遭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林延鳳踢爆,柯花費4300萬元現金購買商辦,質疑資金來源。對此他迴應稱,錢來自選舉補助款,根據民衆黨規定,3分之2補助款可以歸個人。然而,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翻出《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有關補助款規定,嗆問柯「小黨很窮,但主席富得流油?」媒體人黃揚明挖出1月民衆黨說法,柯的選舉補助款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重重打臉。

黃揚明引用《鏡傳媒》1月18日報導提到:以民衆黨爲例,柯盈配拿下369萬466票,可領到約新臺幣1.1億元的補助款;政黨票方面,民衆黨則是獲得304萬334票,未來4年可每年約領新臺幣1.5億元。對此,(時任)民衆黨發言人李頂立說明,柯文哲的選舉補助款主要會用在政黨維持營運的經費,包含政黨、立院黨團與地方經營等等,加上柯也有前往全臺灣走訪蒐集民意的計劃,另也會將部分用作公益使用。

「這是今年1月大選過後的報導,當時民衆黨發言人可沒說1/3屬於民衆黨、2/3屬於柯文哲個人使用喔…!」黃揚明強調,另外,這筆7千多萬的款項既然民衆黨同意歸由柯文哲個人使用,那麼他愛怎麼用,確實沒人管得着。可是,不需要說什麼是仿照藍綠兩黨總統候選人做法購買個人辦公室,「除非你能舉出有誰買房地產,否則柯只是亂牽拖別人!」

網友表示「事實證明,民衆黨的規定,最後只有阿北一個人說了算,當然也包含$$」、「接下來可以繼續拗,說那個辦公室是要成立公益單位做善事」、「阿伯趕緊辭主席吧,否則要亡黨了」、「超爛的迴應,這樣可以做臺北市長?毫無擔當」、「就是那麼好康,他纔會不要做醫生」、「如果是登記在柯名下,代表以後柯不從政房子變柯個人所有?選舉花別人的錢,選完還賺一大筆?如果是這樣比垃圾不分藍綠還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