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瑞希控「助長財團剝削移工」怒退黨 黃珊珊自清:並非事實

▲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圖/記者李毓康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前公視董事、2024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徐瑞希,今(24日)發表退黨聲明,並指控同黨立委黃珊珊「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以及「主導提案立法,並擠下其他優先法案」。對此,黃珊珊迴應,自己曾當仲介公司的委任律師,但受委託的案件法院已判決無罪,此外,從黨團各優先法案的立法歷程,也沒有所謂「擠下其他優先法案」之事。

針對徐瑞希退黨一事,黃珊珊表示,尊重她個人的生涯選擇。不過,對於徐瑞希在退黨聲明中提到,「黃珊珊代理財團仲介法務,助長財團剝削移工」以及「主導提案立法,並擠下其他優先法案」等說詞,黃珊珊強調,並非事實。

▲前公視董事、2024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提名人徐瑞希。(圖/ETtoday資料照)

黃珊珊指出,過去擔任律師時,曾經接受仲介公司委任成爲訴訟代理人,業經法院依相關事實判決無罪定讞。此外,關於徐瑞希提及的「主導提案立法」,黃珊珊認爲,應該是在說「融資公司專法」。至於,「融資公司專法」的立法目的,黃珊珊表示,是爲了遏止融資公司所導致的亂象,在法案中明確規定融資公司的成立條件、負責人資格、業務員資格。

黃珊珊進一步說明,此專法也明確規定融資公司核貸、放貸的條件、手續費或違約金的計算方式,同時,對後續債務催收的方式與手段有明確規定,並且對違規者也訂有罰則。

最後,黃珊珊強調,臺灣民衆黨版的「融資公司專法」是在今年7月12日、本屆第一會期最後一次院會一讀,在此之前,民衆黨團財政委員會之優先法案包括財劃法、預算法等均已提出一讀,因此沒有所謂「擠下其他優先法案」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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