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保管 明年Q1試辦
綜規處處長鬍則華說明,「虛擬資產保管業務」指的是「虛擬通貨」,也就是像比特幣的虛擬貨幣,不包括數位型式的新臺幣、外國貨幣及大陸地區、香港或澳門發行的貨幣、有價證券及其他依法令發行的金融資產,也不包括實體資產代幣化RWA、NFT。此試辦沒有限制門檻,主要就是看銀行的安全性、風控有沒有做好。
胡則華指出,虛幣保管模式主要分二種,一種就是保管硬體(像USB等實體金鑰),一種就是用演算法分片儲存的虛擬金鑰,目前主要還是第一種比較多,因爲第二種風險較高,但技術會再演進。
法遵上,胡則華說,有些銀行會詢問虛幣的保管是否比照信託業法,但其實是按銀行法第3條銀行辦理保管業務的規定就好,證券商也是依證券商設置標準第2、38條申請增加業務種類即可。
安全性上,他強調,虛擬資產保管最重安全,因爲可能涉及上千萬、上億元的虛擬資產,所以要有很嚴謹的安全規範,洗錢防制上也有規定,因爲虛擬資產有合法、有非法資金來源,當一個錢包裡有合法、非法的資金時怎麼處理,因爲若被扣押的話會全部扣押,如何阻擋非法虛擬資產很重要。
胡則華透露,已有3家民營銀行有興趣,也有券商有興趣,但券商資本額較小會有安全性疑慮,所以傾向由同集團的銀行來承作。從國外經驗來看,銀行的虛擬資產保管客戶,一般都是虛幣交易所優先,等業務熟悉了再開放給專業投資人,國內的客羣目前瞭解會以交易所、專業機構投資人爲主。
胡則華認爲,這塊市場需求是存在的。以虛擬通貨交易所爲例,每日進出大量虛擬資產,若全放熱錢包很危險,會有冷錢包,還是會有被駭的風險,所以冷錢包放在第三方離線更冷、不連網的,被駭機率更小,對銀行來說,則可賺保管費或手續費,保管費可達資產規模的一定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