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貨幣淪洗錢工具 立委籲嚴格納管防詐騙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陳亭妃、吳琪銘上午在立法院舉行「嚴格納管虛擬貨幣,莫成洗錢詐騙天堂」記者會(陳歐珀辦公室提供)

有鑑於虛擬貨幣等新興金融工具成爲詐騙洗錢工具,立委陳歐珀、陳亭妃、吳琪銘及專門援助詐欺受害者的美國圓成基金會,今召開記者會,呼籲行政院儘速確定虛擬貨幣主管機關,並明確化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統一法院及檢察機關的法律見解,爲詐欺受害者追回財產損失。

陳歐珀表示,目前詐欺犯罪以抓到人頭帳戶提供者、基層車手爲主,首腦經常逍遙法外,要從源頭遏止詐欺,除了抓人更要遏止不法金流,更要完善對詐欺被害人的保障,建議法務部將因詐欺而家破人亡的受害人納入《犯罪被害人保護法》之補償對象。

立委陳亭妃表示,過去檢方在聲請扣押虛擬貨幣時,多以存放在實體硬碟的冷錢包爲對象,但圓成基金會近期在臺灣援助的詐欺受害者案例,是臺灣第一起刑事局在偵查中即聲請扣押線上熱錢包(電磁紀錄)的案例,因此有刑事訴訟法133條有關「物」之扣押的法律問題,造成法官各持不同的法律見解,讓檢方難以繼續追查不法金流。呼籲司法院、法務部及金管會應儘速確立虛擬貨幣的法律定位,並訂定虛擬貨幣的相關規範,以完善金融科技產業的發展。

立委吳琪銘表示,行政院及金管會將虛擬貨幣定義爲「運用密碼學及分散式帳本技術或其他類似技術者」,有違國際防制洗錢金融動工作組織提出的技術中立原則,反而窄化了虛擬資產的定義,經常使用中心式帳本技術的遊戲點數就無法符合定義,成爲金管會監管的對象,而容易成爲洗錢犯罪的工具,呼籲金管會盡速補上虛擬資產定義上的漏洞。

美國圓成基金會執行長及受害者代表表示,追查詐騙金流必須建立完善的專家證人制度。以美國FBI多采用Chainalysis這套專家認證的軟體來驗證層洗錢和混幣的金流,警方便能以此報告向位於他國的交易所申請凍結,在法治完善的前提下,法院也多會依此報告覈准扣押,最後再依據法院裁定將被詐騙的錢返還受害人。希望臺灣也能儘速建立專家證人制度,並加強對司法、檢調機關有關虛擬貨幣的教育,以強化詐騙洗錢的防制工作,莫讓臺灣成爲洗錢詐騙天堂。

高檢署檢察官劉穎芳迴應,以執法機關的角度來說,也相當支持政府儘速訂定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另虛擬資產也缺乏行業管理法,導致主管機關無法對業別進行行政兼關與行政指導。

金管會銀行局專門委員王麗惠則說,行政院已經在研擬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更呼籲民衆應注意虛擬貨幣容易受人爲操作,且資訊不透明的狀況,民衆應該要提高警覺。針對虛擬貨幣的定義,她指出,金管會按照國際標準來定義虛擬貨幣,而遊戲點數已經有定義,就不再列入虛擬資產的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