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室硬上女同事害她多次尋短 淫汽車業務下場出爐

休息室硬上女同事害她多次尋短,淫汽車業務下場出爐。(中時資料庫)

嘉義縣某汽車銷售營業所侯姓業務員2年前邀女同事看夜景強制猥褻,隔1周同車到彰化受訓,回程時竟再次猥褻得逞,女方決定離職前夕,侯男又藉故有事要談,把她找到技師休息室「想舒服很久了」性侵得逞,女方遭性侵後多次尋短,被害人報案後,經檢方起訴,一審判侯5年2月,侯男不服上訴,二審駁回。

臺南高分院今天表示,被告侯姓男子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嘉義地院判處應執行5年2月,被告提起上訴。臺南高分院指出,原判決認定侯確有2次強制猥褻、1次強制性交犯行,已上訴理由指摘原判決不當,經核其採證認事用法,均無違誤,量刑也合法妥適,並無明顯違背公平、比例及罪刑相當原則,二審認事用法均無違誤而駁回,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侯男與遭性侵的女同事爲嘉義某汽車銷售營業所的業務員,侯男2020年10月間邀後進女同事看夜景,卻在車上強吻,並強拉女方的手撫摸自己生殖器,猥褻得逞。1周後,侯男載該名女同事到彰化受訓,返程時把車停在縣府附近道路停車格,將女方乘坐的副駕駛座座位放倒,跨坐在女生身上,不顧女方反抗,脫掉其襯衫並拉下胸罩,親吻胸部等處,伸手欲撫摸其下體,惟因女方穿着絲襪而作罷。

女方隔年3月決定離職,2021年3月28日下午,侯男對該女表示有事要說,帶她到技師休息室內,竟稱「想舒服很久了」,不顧女方抵抗,強行脫掉女方的衣褲、胸罩,嘴舔及指侵得逞。

受害女同事遭性侵後,多次自殺、服毒等,胞姊也曾在她遭到猥褻後,收到「想要死掉」、「死變態」等訊息,被害人也曾在IG上傳手腕泛紅痕跡照片,時間與她遭強行猥褻日期一致;3月28日當晚,被害人到醫院驗傷,內褲驗出侯男DNA。

但侯男否認猥褻及性侵,辯稱案發當天,是女方稱有話要說,纔到技師休息室,還向他鞠躬道歉,並稱女方抱着他說謝謝,還親他。但法官審理認侯男強行猥褻、性侵得逞,事證明確,依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罪共判處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