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嚴懲虐兒 蔡碧仲:加重到死刑不敢判也沒意義

蔡碧仲。(楊亞璇攝)

虐兒案頻傳,立法委員修刑法提高虐童刑責,法務部次長蔡碧仲今天說,不是法定刑不夠,只是因爲執法沒有符合民意,這樣加重到死刑,死刑不敢判沒有意義,如果因爲刑度不夠,讓法官判不下去,當然認爲一定要增加刑責。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提案有關加重虐童刑責的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0案,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併案審查,蔡碧仲等人列席說明,並備質詢。

民進黨沈發惠指出,聽起來法務部沒有反對修法,蔡碧仲回稱,完全同意委員修法目的,只是就法務部提供給委員酌參,他沒有說是違憲,只是說刑法286條不給假釋,但殺人要不要假釋?

蔡碧仲突表示,他可能在這裡不會很久,法律定出去,大家不會管說檢察官、法務部或司法院有什麼意見,會說這是立委訂的,「中華民國的法律定出來,以後丟臉的不會是我蔡碧仲」。

蔡碧仲強調,徒法不足以自行,衛福部、警政署等各單位有無落實,有負責之後發現是法律缺漏就改,所有法律是殺人是最重的,虐童致死突然弄成比殺人還重。

沈發惠則說,其實最嚴重也是丟臉,他更擔心的不是丟臉不丟臉,而是因爲立法導致犯罪行爲的惡化,例如虐童傷害致死唯一死刑,「未來有虐童的人,萬一小孩有受傷,不敢送醫院,就唯一死刑,乾脆埋掉算了」,立法也要避免這種因爲良善立意,造成反而助長犯罪行爲。

蔡碧仲並指,立出的法律不能前後矛盾,要能確實執行,「訂死刑不執行時什麼用,訂死刑法官不敢判有什麼用」,能執行的法律纔是良法。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詢問,這次對六歲以下虐童、致人與死等加重刑責,從法理上來看如何?蔡碧仲表示,立法要遵守既定法治原則,什麼樣的最不可以假釋要通篇考量,不可以只針對286不得假釋,比它重的要不要假釋。

蔡碧仲指出,把刑責拉高,已多次論辯,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認爲法律有缺漏,是因爲法定刑不夠,當然是要遞加,如果是因爲執法單位,一年以上七年以下,就從輕、從一年開始量刑,就像詐欺案被國人認爲是輕判,不是法定刑不夠,只是因爲執法沒有符合民意,這樣加重到死刑,死刑不敢判沒有意義,如果因爲刑度不夠,讓法官判不下去,當然認爲一定要增加刑責。

莊瑞雄指出,如果虐童拉到跟殺人罪一模一樣,各位當法官誰敢判?爲什麼要叫虐童致死,目的是虐童,不是要對方死,殺人是故意,虐童行爲是過失,刑度拉到跟殺人一樣,那虐童跟殺童是同樣意思,刑法有設計故意跟過失,國民黨版本若通過,以後罪章就不用跟故意跟過失,因此,拉到跟殺人罪一樣罪責,可以做討論。

莊瑞雄說,立法院很多人提出版本,這種民粹的立法,大家都怕得罪人、要聲量、要討好,這問題當然要解決,國民黨想不到方法,要來提高刑責,也不能說不對,但他擔心刑法體系亂掉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說,只要虐兒案發生,勢必會起訴,但是起訴以後,在法官的自由心證裡面,到底把虐兒案當作什麼樣的情況看待,一個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所受到的環境是如此暴力相向,0到6歲的孩子是無處伸冤,受虐致死如此嚴重,爲何法院往往不當作一回事。

司法院副秘書長黃麒倫迴應,具體案情不是非常瞭解,檢察官起訴當然會求刑,法官一定會針對個別情形判斷,法官審判核心歲然不容置喙,假設判的不符合期待,檢察官一定上訴,今天判的是否適當,也不是哪個法官說的算,如果檢察官說理、舉證夠強,上級審斟酌這些情形會做適當判斷。

傅崐萁笑說,「今天法務部開戰了?」傅說,他不是苛責司法院,但確確實實不符合人民期待,所以要有什麼層面讓司法院法官把尺度能夠更接近社會共同想法,不希望再有恐龍法官,社會安全網破的非常嚴重,若司法有嚇阻力,有這麼多案件不斷髮生?

黃麒倫強調,不只針對兒少,司法院針對各種案件都在研究量刑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