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是否同班 教團促開放家長選擇

新學年8月開始,中小學將陸續進行學生編班。教育部昨日表示,將與各縣市政府會商,研議是否開放不同胎的同年級兄弟姊妹可自由選擇是否同班。(本報資料照片)

新學年8月開始,中小學將陸續進行學生編班。教育部昨日表示,將與各縣市政府會商,研議是否開放不同胎的同年級兄弟姊妹可自由選擇是否同班;同時,對於老師可能教到自己孩子就讀的班級,也將要求學校確保學習評量之公正公平。

依據各縣市的「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補充規定」,子女若屬雙胞胎或多胞胎,家長可依其意願選擇同班或不同班,但若屬不同胎的兄弟姊妹就讀同一年級時,僅有臺北市、高雄市、臺南市、臺東縣政府等開放讓家長可選擇是否同班。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表示,各縣市可能只注意到雙胞胎或多胞胎,卻忘記有些家庭可能9月生一個、隔年8月又再生一個,此時屬不同胎的兄弟姊妹就會讀同一個年級,如果不能編在同一班,家長照顧小孩上學要兼顧兩個班級的公告與活動,常常被迫只能選一個參加,同一班照顧課業較方便。

教育部表示,將與各縣市政府進行研商,配合《國民教育法》修法程序完成「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的修訂,以顧及不同胎兄弟姊妹家長之權益。

此外,之前嘉義縣國立東石高中一羣高二學生家長向校長蔡吉郎及教育部陳情,檢舉二年級黃姓國文教師在班上教自己女兒,改女兒的試卷,評女兒成績獲高分,同班同學感到不公平。

教育部表示,高級中等學校進行學生編班,應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原則」辦理,學校要成立編班及轉班委員會,委員由行政人員、教師代表及學生家長代表組成,辦理學生編班及轉班作業。目前並未限制老師在學校不能教自己小孩就讀的班級。

對於東石高中案例,教育部說,已進行了解,並要求學校確依學生學習評量相關規定辦理,以確保學生學習評量之公正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