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宇航空籌組卡關?「張國煒條款」有變數 民航局要再討論

張國煒籌組星宇航空,擬重返航空界,但計劃礙於法規卡關。(圖/資料照)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去年公開要籌組「星宇航空」,但礙於現行民航法規成立受阻。民航局原研議修改相關規定,擬開放可用個人名義申設航空公司,被指稱是「張國煒條款」。近期傳出因反對意見多,民航局將持續進行討論,讓星宇航空申設再度面臨變數

張國煒離開長榮航空後,去年公開要籌組星宇航空,重返航空界,但現行「民用航空運輸管理規則」規定,籌設航空公司需有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且每年營業收入達新臺幣60億元以上的合作伙伴才得申請,計劃遲遲未有新進展

▲張國煒籌組「星宇航空」,已向經濟部申請登記。(圖/經濟部)

復興航空無預警倒閉停飛事件後,民航局在立法院決議下,被要求檢討「民用航空運輸業理規則」。民航局研議擬開放可用個人名義申請成立新航空公司,不過,經營國際線航空公司的資本額,擬要從現行臺幣20億元提高到60億元,此舉被指稱是爲張國煒量身訂做。

民航局長林國顯解釋說,立法院先前要求檢討法規,但當時說擬要開放以個人名義申請成立新航空公司,用詞確實不太精準,因爲單憑個人力量是很難去經營航空公司,因此會朝向制定公司或法人申設條件去修訂。7月底民航局將再度邀集航空公司、學者工會等進行座談會,會就各界提出意見整合後再進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