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男咬警「落網當天交保」 扮喇嘛再害兩女信徒躲大陸13年

楊男自稱爲喇嘛,對兩名女信徒伸出狼爪。(圖/東森新聞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47歲的楊姓男子2004年6月間性侵離婚的女性友人,被逮住時還張嘴咬警察,沒想到當天竟然獲得交保,隨後又假扮成喇嘛性侵兩名女信徒,13年後才被臺北地院強制性交罪判處5年,全案仍在上訴中。有警員私下透露,假如當時能在第一起案件發生後就將楊男羈押,或許就不會有其他人受害,也不會有長達13年的逃亡空白期。

楊男在2004年6月間打電話約一名剛離婚的女性友人到酒吧聊天散心,兩人喝到隔日凌晨才離開,他卻趁着送對方回家時伸出狼爪,性侵得逞;女子受害後隨即改搭計程車前往派出所報案,沒想到這時男方竟然還打電話過來關心

▲受害女子原以爲可以和朋友談天排解心中鬱悶,結果卻遭到楊男性侵。(示意圖/123RF,與本案無關,下同)

警員向《聯合報》表示,當時警方請女子假意約楊男再次見面,這纔將人逮住,但在押解途中楊突然狠咬一口警員的手臂,其他人幫忙制止還一度拉不開;無奈的是,楊在被逮的當天獲得交保,接着展開長達13年的逃亡生活,期間楊母曾答應要幫忙支付醫藥費、修補制服的費用,後來也不了了之,「如果能在第一時間羈押,可能就不會有第二個、第三個被害人了。」

警員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嘆,是因爲楊男交保後假扮成喇嘛,自稱法號「札西德勒」、「拿旺額薩」,2004年11月間邀約僅認識一個月的A女到臺北市飯店房間佛法,等到對方卸下心防,纔開始將房內燈光調暗,接着強行熊抱、撫摸,就算被推拒「請你不要這樣子」,仍以手指性侵得逞。

▲楊男都是以聊佛法爲由,將女信徒騙到飯店房間。

事隔一個月之後,楊男故技重施約B女一起吃飯、聊佛法,同樣將人帶回飯店房間,直到深夜11時許女方表明要回家,他才伸出狼爪,不顧對方大聲呼救「不可以,我不喜歡你」,強行摀嘴巴性侵得逞。

楊男犯案後立即潛逃出境,2017年間接受大陸公安查驗證件,才發現他是違法滯留,因此被遣返回臺;雖然先前性侵離婚女友人的案件被判處3年4月,後續兩起性侵案也被臺北地院判處5年有期徒刑,但他不滿上訴,全案目前仍在高等法院審理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