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幼兒園 領近3千萬補助惹議

臺北市私立幼兒園去年發生性侵案,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洪婉臻質疑,該園早在2019年就有7項違規紀錄,但北市府2020年仍讓該園成爲準公幼,陸續補助2852萬餘元。(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去年發生園長之子性侵女童案,民進黨臺北市議員洪婉臻揭露,該園早在2019年就有7項違規紀錄,但北市府仍在2020年讓該幼兒園成爲準公幼,更陸續發放2852萬餘元補助。教育局說,7項缺失與教保員案無關連,補助有8成爲政府協助家長支付學費差額。

洪婉臻指出,該園在2019年有7次違規紀錄,包含師生比不符、2歲以上未滿3歲幼兒與其他年齡混齡、未依法簽訂教保服務契約、沒公佈教保員學經歷與證照、未定期檢驗飲用水和沒有每日消毒紀錄,以及幼兒健康資料檔案、公告收退費辦法有缺失。她批評該園只被要求「限期改善」,市府還讓該園在2020年2月1日成爲準公共教保服務機構,並從當時至今陸續領走2852萬餘元補助,等於替該園背書。

教育局迴應,該園於2019年12月16日申請於2020年2月1日加入準公幼,教育局於2019年12月26日稽查並查有7項缺失,依當時《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要求限期改善,2020年1月14日確認已改善完畢,因此覈准該園成爲準公共幼兒園,缺失事項與教保員案無涉。

教育局表示,給該園的補助中,有8成補助爲政府協助家長支付學費差額,如該園112學年度簽約合作的學生每月學雜費用1萬4660元,家長只須支付3000元,差額1萬1660元由政府支付,減輕家長負擔;其餘補助款則爲改善幼兒園設施設備、辦理親職活動或增能研習等補助,並無濫發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