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餐敘巧遇黑道被記大過 案情逆轉!法院撤銷處分

陳朋翔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拜訪朋友,衆人同框吃飯,遭記一大過。他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撤銷處分。可上訴。(賴佑維攝)

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陳朋翔,在2022年12月9日與朋友餐敘時,因正義會朱姓副會長拜訪朋友,衆人同框吃飯。陳朋翔表示,當時不知道對方身份,更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的臉,仍遭記一大過。他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陳說法合理,撤銷處分,可上訴。

陳朋翔當時任職龜山警分局偵查隊長,該案經考績會決議記過兩次,警察局提複議,決定以與特定對象接觸未報準、邀請同仁參加飲宴、勤務中飲用酒類,合併記一大過。陳複審後,保訓會駁回,爲此提行政訴訟。

陳朋翔表示,當天到徐姓朋友家進行案件諮詢,帶掃黑相關業務小隊員前往,結束時是用餐時段,友人點外賣吃晚餐。恰好綽號「龍哥」的人前來拜訪朋友。陳朋翔說,不知道龍哥就是朱男,也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的臉,是1個半月後媒體揭露,自己被叫回辦公室,才知道龍哥真實身分。

桃園市警局則說,起初陳朋翔稱是受友人邀請參加餐敘,事後也無公務紀錄,顯然是辯駁之詞。陳在勤務中和員警與朱男吃飯也是事實。陳也自承覺得朱不單純,才先行離席,顯然已經預見與會人員疑有背景複雜情事,事後卻未查證,也未報備,違失情節明確。

友人證稱,當時詢問陳朋翔,遇到有人圍標該怎麼處理,結束正值用餐時段,才叫菜到家裡吃。席間朱跟他妻子來拜訪順便一起吃飯。他也說,朱跟陳朋翔並不認識,自己也沒提到朱的名字,因爲自己都是叫他龍哥。法院表示,陳朋翔主張當下不認識朱男,堪信爲真。法院也提到,社會一般常情,會認爲「與陌生人意外相逢,並無重要性。」就算認爲龍哥身分有問題,也無主動調查的必要性。

法院也說,陳朋翔不可能記得所有黑道份子的臉。感覺龍哥有問題,也沒有主動調查的必要性。否則餐敘期間遇到他人加入飲宴,縱使覺得他不重要,也沒談論敏感話題,只要「感覺」身分「可能」有問題,就必須調查,無疑將使刑警爲保護名節,浪費太多資源調查隱私。

法院最後認定,陳並無與特定對象不當接觸交往未報備的行爲,加上處分內容有相關違誤,撤銷複審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