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下令員工「每週進辦公室3天」 違者恐丟飯碗

▲ 星巴克明年起強制每週進辦公室上班3天。(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記者陳宛貞/綜合外電報導

連鎖咖啡龍頭星巴克(Starbucks)實施混和辦公政策已有2年,要求員工每週進辦公室上班3天,如今傳出於近期通知員工,明年1月起若未遵守重返辦公室的規定,員工將面臨處罰,最重可能被解僱。

《彭博》披露星巴克發給員工的內部文件指出,該公司宣佈將建立一套標準程序,明年1月起若未遵守重返辦公室的政策,員工將承擔責任,最嚴重可能解僱,但未來不再強制每週二進辦公室,而是由團隊經理決定日期。

《衛報》提到,星巴克新任執行長尼可(Brian Niccol)每週進華盛頓州的公司總部上班3次,從加州搭乘私人飛機通勤往返約1000英里,曾因此引發員工不滿。星巴克對此則澄清,他有達到公司的混和辦公要求。

去年9月跳槽星巴克以前,尼可擔任墨西哥連鎖速食品牌Chipotle執行長,過去則要求Chipotle員工每週到辦公室上班4天。

他9月曾在華盛頓州總部一場員工論壇上聲稱,員工應該在「任何需要他們的地方」完成工作,而他認爲生產力最高的地點通常是辦公室,強調「這不是監視,而是爲了成功」,若成功需要員工更常聚在一起,就應該增加面對面工作的時間。

隨着疫情過後遠距及混和辦公模式變得普遍,多家企業今年開始制定重返辦公室的規定,亞馬遜近期也宣佈將於明年1月2日起實施。 亞馬遜網路服務(AWS)執行長賈曼(Matt Garman)在一場全體員工會議上直言,若有員工無法適應,「附近還有其他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