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狗吃狗事件 婦人移送地檢署偵辦

浪愛傳遞協會廢墟2樓發現7隻身形消瘦的犬,因沒食物將1只死狗啃得剩下骨頭。(邵柏虎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動保所安置從廢墟帶回的受難犬。(市府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新竹市關東路一處偏僻廢棄民宅,日前驚傳狗吃狗事件動物保護及防疫所發現7隻身形消瘦的成犬,因沒有食物把1只死亡的狗啃食得只剩下骨頭,查追是1名中年婦人在該廢墟養流浪狗,但她在調查時堅稱有按時餵養,不知有狗死亡被吃掉。

通報此案的浪愛傳遞協會理事長邵柏虎指出,他9日晚到現場時,發現這7條狗被關在廢墟二樓,狗完全沒有任何食物和水,1條被煉在浴缸的死狗,被啃的只剩下骨頭,頭骨則被啃光了。

動保所長楊家民表示,10日接獲通報後到場瞭解,看到該廢棄房舍內有7隻身形消瘦的成犬,另有1只犬死在浴缸,身體疑似遭其他犬隻啃食的剩下骨頭,從死亡犬隻並未生蛆的狀況研判,死亡時間應該不久。

動保所將7只受難犬隻緊急救回安置完成,並會同警方進行調查蒐證,發現是1名中年婦人在該處廢墟養流浪狗,13日請她到所進行調查訪談。

楊家民說,婦人在該廢墟養的流浪狗,並不是從該所領養,都是她在路上發現後帶回,婦人在訪談時堅稱她是基於愛心養流浪狗,都有按時餵養,否認疏於照顧,更稱不知道有狗死亡,被其他狗吃掉。

楊家民指婦人堅持「按時餵養」的說法很難採信,若有按時來養狗,怎會不知有狗死亡?婦人明顯有疏於照顧,導致動物死亡的過失責任,依違反動保法25條移送地檢署法辦

動保所指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故意傷害動物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死,違者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