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豪宅遭強盜洗劫 珠寶大盜遭判8年
珠寶大盜陳清課等3人去年10月,在新竹縣犯下豪宅洗劫強盜案,陳遭判刑8年。(莊旻靜攝)
「珠寶大盜」陳清課、「別墅大盜」潘培林、與「馬三大盜」白鴻勝去年10月洗劫新竹縣1處透天,先綁了沈姓屋主父子,再洗劫屋內現金、珠寶共約200萬元財物,引發社會矚目,新竹地方法院審理終結,其中陳清課依強盜罪判8年有期徒刑。
沈姓屋主的透天去年遭二度洗劫,潘培林2次均涉案,去年10月夥同老友陳清課、白鴻勝,再圖謀犯案。3人先由白開車至沈男住處附近,再徒步前往,隨後又攀爬至房屋2樓,潛入房間,先制伏沈姓屋主,再綁了聞聲查看的沈男兒子。
沈姓父子在3名大盜挾持下,遭盜走150萬元現金、價值20萬元的手錶、金飾等,3名年齡加總超過200歲的大盜,得手後從屋後離開,再穿越稻田搭上接應車輛離開。
判決書指出,潘培林實際分得45萬元,白鴻勝實際分得33萬元,其餘72萬元及財物由陳清課取得。但陳清課辯稱,白鴻勝給他的7萬元爲欠債,不算犯罪所得,他的律師也主張,裝有財物的揹包在潘培林住處扣得,金飾與手錶也是潘培林取得。
法官審理認爲,此案爲陳清課分配犯罪所得,至於白鴻勝欠陳清課的7萬,白鴻勝也指出是陳清課認爲他出力最多而要求返還。檢警也並未在潘培林身上找到金飾及財物。
而陳清課與潘培林、白鴻勝因貪圖他人財產犯下強盜罪,由於情節嚴重、手段暴力,潘、白已依強盜罪判刑8年,法官衡量陳清課等3人的分工角色及支配程度,審酌將陳清課依強盜罪判刑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