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盜犯遭判8年抓狂!丟麥砸女檢嗆「操你X、司法不公」慘了

▲被告王煥宇因結夥強盜被害人11萬元現金和金項鍊遭判8年,聽判日他當場在法庭上抓狂。(資料照/記者張君豪翻攝)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士林地院今年5月底宣判一件加重強盜案,孰料在押被告王煥宇聽到自己被判8年有期徒刑,當庭踹飛桌子再拿麥克風朝公訴余姓檢察官猛砸,失控怒吼「司法不公!操你X」等語,最後出動多名法警纔將人押回候審室。士林地檢署今(12)日偵結,依妨害公務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審酌被告僅因不滿判決結果,對公務員施暴,從重量刑。

士院5月30日上午11時,將強盜犯王煥宇提解至第7法庭聽判,孰料宣判完畢,王男立刻起身持被告席麥克風,朝公訴檢察官方向丟,打中檢察官上方牆壁而反彈至法臺上法官座位旁,王見麥克風未擊中檢察官後,仍持續咆哮:「操你X!司法不公!」等語。

情緒高漲的王,接着再出腳踢被告席桌子,導致電腦掉落地面,又不斷作勢朝向檢察官席方向,倪姓法警見狀趕緊制止,王又以左手朝法警大力推擠,怒喊:「我針對她!檢察官妳很偉大嘛!」、「檢察官妳好樣的,妳記得啊,記住妳做得好事啊!」,導致公訴檢察官心生畏懼。全案經該名檢察官提告、士院告發籤分偵辦。

偵查時,王男坦承犯行,公訴女檢察官作證表示她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承辦檢察官根據證人證述、密錄器光碟等,依侮辱公務員、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恐嚇等罪起訴,爲保障公務員得以依法執行職務,建請法院從重量處適當之刑,以正法紀。

35歲王煥宇去年9月22日,聽聞吳姓友人向陳男貸款,簽發本票交付作爲擔保,其後陳僅告知貸款審覈未通過隨即失去聯繫,未將本票返還,因此提由他出面約陳男在內湖慈後宮見面,再撂5名同夥持刀包圍搶陳現金、金項鍊。

被告王煥宇因加重強盜案被判8年徒刑,而此次失控行爲將使其在牢中度過更長的時間,好好反省自己的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