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機場拓客又遇隱形年費 場景化營銷更需注重消保合規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黃子瀟 深圳報道

各大航空機場的商旅人羣,本是銀行信用卡的重點發卡對象,近年來機場拓客的模式卻有所爭議。

近日,多名商旅人士向記者反饋稱,他們在機場值機時遇到部分信用卡人員推介辦理信用卡,此後在未曾激活、未曾使用的情況下,卻接到了數額不等的年費賬單。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觀察到,隨着當“髮卡難”成爲行業性問題,部分銀行將機場等公共場所視作信用卡拓客的重要陣地,通過協助航旅人士辦理登機牌,推介航空聯名信用卡。

然而,部分信用卡銷售人員在推介時,對收費機制避重就輕,卻對指導操作簽字等流程頗爲上心,這也導致了各投訴平臺涉年費投訴量的激增。

機場信用卡拓客引爭議

在深圳機場身着制服的人士中,除了空乘地勤外,也有銀行人士的身影,多爲外出拓客的銀行信用卡中心客戶經理。

一位商旅人士羅冰(化名)向記者反映,他於2023年在機場辦理值機時,一位身着制服的人員在引導他獲取登機牌後,向他推薦了某股份制銀行的信用卡,當時他出於情面同意了辦卡,後續他拒收了實體卡,也未曾在APP上激活,卻在一年後接到了該行發來的200元年費賬單。

記者注意到,社交媒體上有大量用戶分享了相似遭遇。一位來自江蘇的用戶在記者表明身份後受訪表示,“在機場時,對方告知卡需要激活,如未激活六個月後會自動取消,所以當時我沒有在意。一年收到了年費賬單,去銀行諮詢後對方說隨意消費6次後可以取消年費。”

在突然接到賬單、回憶起機場辦卡後,憤怒的客戶們紛紛找上銀行客服,而對於他們之中的不少人而言,這還是第一次下載該行的信用卡APP。信用卡究竟何時被激活,電子卡和實體卡的激活有何差異,激活後是否通過多渠道告知客戶,這些問題引發了種種質疑。

羅冰向記者提供賬單、小程序、APP相關截圖顯示,其中微信查賬還款頁面仍顯示“未激活”,APP則是自動進入到了“激活卡片”步驟,仍需勾選相應卡片進行激活。然而,該行APP客服回覆稱“查詢您卡片已激活電子卡,沒有消費達標會產生年費。”

此時他才瞭解到,在一年前的機場,經信用卡專員指導下的操作後,電子卡在覈發時已經被當場激活。而後即便他拒收了實體卡、未在APP激活也無濟於事,該信用卡從一開始就處於了產生年費的激活狀態。在拒絕了該行補刷6次消費的提議後,小羅申請撤銷了本次年費並註銷了卡片。

資深信用卡專家董崢向記者表示,從產品規則來看,高端信用卡有剛性年費、多次消費免年費等收費模式,在信用卡中心與航空公司的聯名卡中不少屬於上述產品。從營銷規範來看,前端合規尤爲重要,“欺騙式辦卡”必須抵制,應通過卡權益、營銷手段去說服辦卡。

商旅場景拓客需注重消保合規

對於銀行而言,“消保投訴”和“不良資產”是懸在信用卡頭頂的兩把達摩克利斯之劍。機場“拓客”有助於提升髮卡量,但如果違背消費者保護原則很有可能引發投訴,“增量不增利”並不是銀行希望看到的。

一位股份制銀行客戶經理向解釋稱,業內遇到信用卡投訴,致歉、處理、挽留等操作是一套固定流程。對客戶而言,如果年費逾期入賬,會影響個人徵信記錄。

對於上述機場信用卡拓客的爭議,有業內人士分析稱,信用卡進入存量時代,新開卡更爲艱難。個別機場駐場客戶經理爲了“衝業績”不惜採取一些違規操作。這對信用卡營銷團隊的流程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瞭解到,許多機場信用卡營銷專員實際上多爲勞務派遣的“外包”員工。一位國有銀行信用卡中心人士向記者表示,“這類專職銷售團隊人員流動率非常高,合規意識仍需培養,很容易產生客訴。”

對於上述投訴,羅冰向記者表示,在機場辦卡僅數月後,該信用卡專員的企業微信發來信息顯示,“由於工作變更,後續將由同事繼續提供用卡服務。”此後一位蔣姓員工接替了經辦的李姓員工。這意味着,即便一年後因年費賬單爭議接到投訴,內部的追溯處理也難以落到已經離職的經辦人身上。

外拓是信用卡營銷的基本手段。記者注意到,部分股份制銀行將機場視作信用卡拓客的重要陣地。在BOSS直聘、獵聘、智聯等招聘網站上可以查到,多家股份行信用卡中心曾發佈過招聘機場營銷專員的信息。有股份行信用卡中心發佈的招聘信息顯示,該機構招聘機場客服專員一職,工作職責爲協助客戶辦理登機牌、自助託運,爲客戶免費辦理航空聯名卡等。

商旅人羣被認爲是信用卡最優質的客戶資源之一。尤其是,疫情之後的商旅活躍度顯著增加,消費逐步復甦。據胡潤研究院發佈報告,疫情之後,77.8%的高淨值人羣對境外等高端商旅產生了較強的傾向,充分顯示出過往被壓抑的商旅需求亟待紓解。同時,高淨值人羣通常具有更高的消費能力,願意爲長途旅行過程中的“體驗感”付費。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注意到,有銀行也發佈了信用卡商旅場景獲客項目的招標。

然而,近年來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愈發受到重視,要求金融機構倡導理性消費理念、開展誠信文化建設。

早在2022年7月,原銀保監會、人民銀行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過渡期爲2年。其間,原銀保監會還發布了《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並於2023年3月起施行。

如今,到2024年7月,過渡期已經結束,信用卡新規進入全面實施階段。信用卡業務在存量競爭時代,提升服務能力和用戶體驗,從“重拉新、輕留存”到“重留存、重效益”,信用卡需更加註重倡導理性消費理念,滿足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