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生態環保督察,南京等五市存在這些問題

據“新華日報”報道,3月26日至4月24日,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南京、無錫、連雲港、鎮江和宿遷開展了第二輪第三批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並分別形成督察報告。經江蘇省委、省政府批准,近期,督察組分別向五市黨委、政府反饋了督察報告。

督察認爲,近年來,五市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着力解決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協同推進降碳減污擴綠增長,穩步推進高質量發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取得積極成效。督察同時指出,對照美麗江蘇建設要求,對照人民羣衆期盼,在綠色低碳轉型、大氣污染防治、水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空間管控、生態修復以及海洋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等方面,五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薄弱環節。

南京市

7月11日,江蘇省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南京市反饋了督察情況。督察指出,南京市生態文明建設還存在不少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

一是統籌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有差距。部分地區綠色發展理念樹得不牢,“兩高”項目違規問題依然存在,個別區域存在違法傾倒垃圾和固體廢物現象。一些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壓得不實,對“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的要求還未落實到位。生態環保體制機制仍需完善,交通噪聲污染防治工作機制不健全。

二是大氣污染治理成效不穩固。大氣污染治理末端減排空間收窄,綠色低碳轉型仍需加快,爐窯鍋爐整治不到位,VOCs綜合治理需持續深入,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面臨壓力。

三是水污染防治仍存在短板。全市城市河道水質仍需提升,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對照省定目標還有差距,管網建設質量管控不足、日常運行維護不到位,城鎮生活污水綜合治理成效不穩固,城市內河治理還有薄弱環節,部分農業養殖場存在污染問題。

四是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問題突出。建築垃圾、市政污泥處置能力存在明顯短板,建築垃圾違法傾倒問題多發,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理能力短缺,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水平、關停企業和高風險遺留地塊管控力度仍需提高。

五是生態環境安全風險隱患不容忽視。沿江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能力有待加強,存在生態空間非法侵佔現象,尾礦庫污染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

無錫市

7月15日,江蘇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無錫市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對照“走在前、做示範、多作貢獻”的使命擔當和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新期待,無錫市生態文明建設還存在一些突出問題。

一是協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還存在差距。部分地區貫徹綠色發展理念不夠堅決,一些職能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還不到位,一些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標準不高,整改不徹底。

二是新一輪太湖治理存在薄弱環節。水環境基礎設施存在短板,農田退水、養殖尾水治理有待加強,部分重點任務推進不夠有力,生態修復有待加快。

三是建築垃圾全過程監管不力。無錫市建築垃圾污染環境防治工作規劃尚未出臺,建築垃圾源頭管理不到位,轉運環節監管不到位,違規傾倒問題多發。

四是一些重點領域突出問題亟待解決。大氣環境治理仍需加力,自然生態監管仍需加強,土壤污染防治力度不夠,環境風險防範體系還不健全。

連雲港市

7月15日,江蘇省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連雲港市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對照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對照“美麗江蘇”建設的目標任務和新時代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態環境期盼,連雲港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

一是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統籌力度不夠。貫徹生態優先理念還需強化,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不夠嚴實,全市三次產業結構仍不盡合理。

二是水環境源頭治理系統性不強。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質效不佳,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水平不高,部分河道水質仍需提升。

三是大氣環境污染問題仍然突出。工地揚塵、港口碼頭揚塵、部分國省幹道沿線揚塵污染防治不到位,VOCs綜合治理仍需持續深入,重點行業廢氣治理水平較低。

四是生態重點領域保護不力。自然保護地違法違規問題持續不斷,通榆河清水通道維護區管控缺位,海洋生態環境保護仍有薄弱環節。

五是環境風險隱患不容忽視。固危廢監管處置有待加強,污染地塊風險依然存在,應急處置能力仍需提升。

專項督察指出,東海縣委、縣政府圍繞大氣環境質量改善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仍存在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緩慢,高污染領域管控不嚴,露天焚燒垃圾問題屢禁不止,工作責任落實不到位等問題和不足。

鎮江市

7月12日,江蘇省第五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鎮江市反饋督察情況。督察指出,對照高質量發展要求和人民羣衆對美好生態環境的期盼,鎮江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還有不小差距,系統治理、統籌推進、合力治污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仍需完善。

一是落實生態優先理念仍有差距。治污攻堅的定力和韌勁仍需強化,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力度仍需加大,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仍需深化。

二是大氣污染防治有待加強。部分重點行業大氣治理水平不高,大氣污染源頭減量力度不足,大氣環境治理能力支撐不夠。

三是水環境治理存在短板。城鎮污水收集處理質效不佳,部分工業廢水收集處理不規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待加快。

四是固體廢物污染問題較多。存在固廢違規傾倒填埋問題,全過程監督管理存在漏洞,綜合整治監管合力不強,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控不足。

五是生態環境空間管控不嚴。生態公益林等生態空間管理不到位,大運河核心監控區管控標準不高,長江生態保護仍需持續加力。

專項督察指出,丹陽市太湖綜合治理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但對照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要求,還存在太湖綜合治理責任仍未壓實,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欠賬較多,工業企業環境監管有待加強,重點整治任務落實不力等問題和不足。

督查要求

五市要抓緊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委、省政府,並在6個月內報送整改落實情況。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要求向社會公開。針對督察組移交的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責成有關部門進一步深入調查,按照要求嚴肅、精準、有效問責。

來源|人民網江蘇綜合 新華日報、南京日報、無錫日報、連雲港發佈、鎮江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