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中的公民與社會/Uber併foodpanda 公平會、結合行為你搞懂了嗎?

Uber Eats與foodpanda合計佔餐飲外送平臺市場達八成市佔率。聯合報系資料照

一、時事掃描

Uber 307億元並foodpanda 尚待主管機關覈准

二、命題趨勢

2012年foodpanda進軍臺灣,2016年Uber Eats在臺開通服務,臺灣邁入美食外送時代。2024年兩大平臺的用戶數超過300萬,foodpanda商家數約10萬、服務城市爲21個,Uber Eats則約7萬、18個;這次的合併案,被外界稱爲老二並老大,並浮現消費者恐外送市場被壟斷、商家的平臺費偏高、外送員的外送費調整等問題,公平會則將市場集中度、結合後併購方訂價能力、合併案協同效果、市場效益等4點列爲審覈重點,並在避免限制競爭下審慎處理。此新聞的關鍵字:外送的市場經濟、公平交易法及公平交易委員會、結合行爲等。

三、牛刀小試

臺灣數百萬用戶日常生活仰賴外送服務帶動「快經濟」,當Uber Eats宣佈合併foodpanda臺灣外送業務後,其將擁有超過300萬用戶、10萬商家、14萬外送員,對外送平臺市場而言將產生新前景。依我國現行法令規定,有關此併購案的敘述,何者正確?

(A)由於有利於消費者、商家、外送員以及整體經濟發展,因此合併案只須報備經濟部

(B)Uber Eats與foodpanda是具有水平競爭關係者,因此合併案將依聯合行爲進行申辦

(C)業者必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若通過不禁止其結合,即可進行合併

(D)foodpanda將加盟Uber Eats,加盟業主應揭露加盟資訊清單,以維護連鎖加盟交易秩序

答案:C

解析:(A)(B)必須向公交會申報結合行爲,不禁止其結合,才能合併(D)不屬於連鎖加盟。

四、歷屆試題

我國房屋市場的「預售屋」是指尚未開始動工或正在施工,而預先銷售的房屋。有的建商在預售屋銷售時,打出不實廣告,藉此促銷,例如:有建商在廣告文宣中呈現「空中景觀泳池」的意象,但實爲無景觀之一般泳池;另外,也有建商爲營造購屋熱潮,形成預期心理,哄擡建案價格,喊出「本案即將完銷」,但實際上該建案還有多戶未售出。也有投資客看準購屋者的預期心理,搶先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俗稱紅單,而後換約轉售紅單,進行預售屋炒作,政府因而修改相關法律條文,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禁止讓與或轉售。針對題文中建商的行爲,下列論點何者合乎我國現行民法與相關法規範?(112分科)

(A)若無脅迫他人買賣房屋,政府基於契約自由無法介入

(B)政府可透過消保法或公平交易法管制建商的泳池廣告

(C)刊登廣告系爲勸說消費者購買,內容雖誇大並不違法

(D)泳池廣告不屬契約的一部分,依法不得拘束買賣雙方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