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鬆綁 專業機構投資人可買賣外幣債券
金管會宣佈,放寬信託業可受理專業投資人的委託,投資境內發行的外幣計價債券,也就是,未來專業投資人可透過信託業於初級、次級市場買賣由銀行及本國企業所發行的外幣計價債券,不過,外國人發行人方面則維持限於次級市場買賣。
銀行局表示,爲滿足信託業專業投資人客戶投資的需求,並拓展信託業務的發展,金管會經參採信託公會建議,依「信託業營運範圍受益權轉讓限制風險揭露及行銷訂約管理辦法」第規定,發佈函令覈准信託業得受理專業投資人的委託,運用其信託財產投資外幣計價的債券。
銀行局副局長張國銘表示,過去基於流動性的考量,限制專業機構投資人無法透過信託業於初級及次級市場買賣由銀行及公開發行公司的外幣計價債券,放寬限制後,未來專業投資人可透過信託業買賣銀行於境內發行的外幣計價金融債券,以及公開發行公司發行的外幣計價公司債。
至於外幣計價債券發行人爲外國法人或金融機構,則維持專業機構人投資人可透過信託業於次級市場買賣投資,並未進一步開放初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