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公教退休新制公聽會 未納長壽風險引爭論

考試院。(本報系資料照片)

政院拍板自民國112年7月1日後初任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的退撫制度,將比照勞工採「確定提撥制」。對此,立法院今召開公聽會,與會教師代表指出,新制方向未有效因應長壽風險,基金營運及監理也未見能有效保障收益率的獨立監理機制,呼籲新制應立法撥補,讓新舊基金都能永續。

行政院於上月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及考試院所提出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規劃自民國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公立學校教職員,都將適用退撫新制,以「確定提撥制」爲基礎,建立個人退休金專戶,「自己的退休金自己存」,符合退休條件後,可以請領月退休金,方式有三,分別是攤提給付、定額給付、保險年金,三者擇一。

對此,立法院今召開公聽會,與會的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主任羅德水指出,現在主流退休機制是確定給付制,勞保、公保都是確定給付制,這個制度是中性的,政府沒必要爲了營造讓「確定提撥制」成爲新制度,就把給付制否定成一無是處。

羅德水錶示,採取確定提撥制,將難以抵禦通貨膨脹壓力,更無法抵禦長壽的風險,儘管官方尚未公佈平均餘命是設定幾年來計算,但既然是平均,就代表有超過一半的人超過平均餘命,那超過後的長壽風險誰來處理?

羅德水強調,公教退休制度不是商業年金,從確定給付變提撥後,也要給予基本保障,因此新制應該立法撥補,讓新舊基金都能永續。

全教總副執行長洪維彬也表示,政府提出新制的目的,只是想紓解財政負擔,但這種設計能不能吸引優秀人才加入公教行列,應該評估利弊得失。尤其,新制必須對提撥制衍生的長壽風險做好規劃,針對伴隨而來的晚年保障不足,讓退休者可能領不到退休金的問題,設計提撥來源與政府給付機制。

新竹縣教師會理事長吳南嬿提醒,目前官方對退撫基金的效益都設定爲4%,問題是,退撫基金在2008年之前都不曾上到4%,直到去年才終於勉強站上,所以退撫基金管理機關有是否透明、高效能,讓基金利益能最大化,是設計制度時必須思考的關鍵。

臺灣教育資深人員協會理事長李惠蘭也說,這2年臺灣的股市很好,但績效要看長期的營運與是否有弊端,若採取確定提撥制,基金管理與績效最重要;如果表現不好,什麼都是空談,最後將變成公教人員在職時要繳多少錢都是政府說了算,但當管理績效不好,政府又會說要砍退休金,政府並不會去負擔自己造成的財務缺口。

面對績效問題,國民黨立委葉毓蘭也說,退撫基金有分爲自行運用與委託外部經營,但審計部報告指出,民國108年總收益率當中,委託經營收益達18%,但政府自行經營的部分只有0.68%,可見政府經營基金確實拖累了經營績效。

全教總理事長林碩傑也指出,教育部長潘文忠說,112新制將採個人專戶的確定提撥制,且根據精算,在投資收益率4%前提下,未來退休年資25年的大專教授退休每月所得約爲6.2萬,相同年資的中小學退休約爲5.2萬。問題是,以中小學教師來說,經過細查,5.2萬里面退撫金只佔了3.6萬,其他是公保,換言之,5.2萬是兩層加上去纔有的金額。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則表示,草案明定政府提撥責任以42年爲限,超過最高年限的服務年資,政府不負提撥退撫儲金責任;問題是,隨着醫療進步,目前雖然是65歲退休,但誰都無法保證未來退休年齡是否會往後延,因此,建議42年的限制應該要拿掉,否則將徒增後續修法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