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案佔用都市計劃道路用地 臺南市政府施以公權力拆除了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近期臺南市永康區新推一批透天厝建案,民衆舉報涉佔用道路,經永康公所第一時間派員查看,確有「佔用都市計劃道路」事實,公所先依市區道路條例限期改善無果,移請臺南市工務局,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爲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已逕行拆除。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表示,現況建築物於2019年7月領得使用執照後,即將原建築物擅自增建圍牆佔用計劃道路,經該局確認已違反建築法規定,於8月函請建築物所有權人改善未果後,9月核判違章拆除在案。惟該案涉及佔用公共使用之道路用地,依臺南市違章建築處理要點明定爲優先拆除之違章建築物。

此案因涉及侵佔道路用地有阻礙通行之實,工務局違章處分書給予至2019年10月30日改善期,惟屆期所有權人仍未自行拆除改善,爲維護用路人通行權益,即於12月13日進行強制拆除,以申張公權力

臺南市政府工務局重申,違章建築物如有涉及公共安全公共交通公共衛生及妨礙都市計劃者,市府依法拆除決不手軟,籲請市民不要以身試法,遭致財物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