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香港分社「有象徵意義」 環時:示威者縱火「是對中央的挑釁」

▲位於香港新華社亞太分社辦公大被破壞。(圖/新華社)

記者蔡儀潔綜合報導

香港昨(2)日的示威活動中再度爆發暴力衝突,期間有示威者破壞新華社亞太總分社辦公大樓大堂火光熊熊。對此,大陸官媒環球時報》晚間發文批評,「這是赤裸裸的、性質極其惡劣的暴力罪行爲,是對香港法治的又一次踐踏。也是對中央內地的挑釁。」

香港示威者昨日下午快閃破壞位於灣仔的新華社香港分社,不僅在大樓正門玻璃牆及外牆上噴塗字句,砸毀玻璃門及玻璃牆,而且向大堂投擲燃燒彈油漆彈,並一度入內進行破壞,還有人在正門門口縱火。

《環球時報》昨晚發表社評,稱「這仍然是赤裸裸的、性質極其惡劣的暴力犯罪行爲,是對香港法治的又一次踐踏」,強烈譴責針對新華社設施的暴力犯罪行爲,並呼籲香港執法部門儘快將暴徒繩之以法,呼籲香港司法部門做出與罪行惡劣程度相符的判決。

文章寫道,「之前暴徒打砸香港立法會政府機構,燒中國銀行在香港的多處網點。這次對新華社香港分社的縱火,更是香港暴力破壞活動新的升級。」

文章指出,首先,新華社是新聞機構,對新聞機構的破壞性犯罪,在任何一個文明社會都是不能容忍的,而且成立於1947年的新華社香港分社不是一家普通的新聞機構,它在香港迴歸祖國過程中做出了獨特貢獻,「這些暴徒之所以在新華社香港分社縱火,帶有明顯的政治意圖用心非常險惡。」

社評強調,「需要看到,新華社帶有象徵性意義,暴徒們破壞新華社既是對香港法治的挑釁,也是對中央和內地的挑釁」,後者則是暴徒更爲側重的,他們致力於通過暴力活動激化內地與香港矛盾,把整個香港的穩定與繁榮綁架在他們近乎瘋狂的偏執之上,他們試圖用政治邏輯將自己的犯罪行爲合理化、正當化,「他們是罪人,卻還妄想當『英雄』。」

▲玻璃被打碎。(圖/翻攝自《新華社》)

此外,社評還點名香港的司法部門,「事實上,在《基本法框架下,香港特別行政區有着比較充分的法律工具空間用於止暴制亂。在這裡要特別提一下香港特區的司法部門,不能做出在客觀上鼓勵暴力活動的判決。幾天前,香港侮辱國旗者只被判了200個小時社會服務影響就很壞。這樣的判決無異於做了暴徒的幫兇,成爲香港止暴制亂的現實障礙。」

文章最後表示,「香港不能再亂下去了。內地社會對此感到痛心,但香港社會則承受直接痛苦。更多香港人應該站出來明確反對暴力、拒絕在客觀上做暴徒的幫兇,這首先是維護他們自己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