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警長督導取締酒駕路檢 查獲2人持有安毒

臺南新化分局檢查獲林姓男子等2人,涉嫌持有安非他命毒品、吸食器及分裝工具一批。(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新化警分局,晚上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分局長歐祖明在場督導,要求如有事實跡象足供懷疑有違法疑慮之人、車應落實攔查,經執勤員警落實勤務,查獲2名列管之毒品人口,起獲安非他命、吸食器、夾鏈袋等,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新化分局警方表示,12月12日依警政署規劃執行署頒取締酒駕勤務,分局長歐祖明率同督導組交通組等業務承辦員警,督導路檢執勤狀況,第二及第四檢查組由唪口所所長蔡孟書帶隊偕同6名員警在新化區山腳裡臺19甲線41公里三府元帥廟前實施路檢,於晚上9時50分對面執行路檢時,發現1部自小客車行駛至路檢點時略有停頓而予以攔查,經查詢林姓駕駛人、坐副駕駛座李姓男子2人均是列管之毒品人口,即請2人配合警方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林嫌在警方詢問是否持有違禁物品時,主動將藏於斜揹包內的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副駕駛座腳踏板布包內2包二級毒品安非他命總重5.65公克、夾鏈袋2包共142個、磅秤1個、手機1支取出交予警方,林嫌坦承該2包毒品及該批犯罪工具均爲其1人所有,並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李嫌亦坦承有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全案依毒品罪嫌送辦。

新化警分局長歐祖明表示:此次取締酒駕路檢勤務針對轄區特性,並統合分局各派出所優勢警力,在路檢點展現嚴密執法力道強度,希望能有效發揮打擊犯罪震懾不法功能壓制酒後駕車等各項犯罪行爲的囂張氣燄,以保障民衆安居樂業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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