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宮鬥又來了 獨董提4大理由反對李紀珠任下屆董事
新光金今(29)日公告,獨立董事李勝彥在董事會中,因4大理由,反對副董事長李紀珠擔任下屆董事候選人,包括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以及公司放任等,顯示公司董事會和法務單位集體袒護和縱容李紀珠的不當行爲,有違新光金控道德行爲準則第2條及第8條,但經舉手表決未通過,因此李紀珠仍具有董事候選人資格。
新光金控今天早上發佈重訊指出,獨立董事李勝彥對於董事會擬通過的候選人李紀珠表示反對,理由包括李紀珠擔任金控總經理期間和金控副董事長期間皆未見彰顯其個人職責的績效。
綜觀李紀珠在新光金控的個人作爲和公司的對應可歸納如下4點,包括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公司放任等,顯示公司董事會和法務單位集體袒護和縱容李紀珠的不當行爲,有違新光金控道德行爲準則第2條及第8條,因此反對李紀珠擔任新光金控第7屆董事。
不過,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採舉手表決後,除了李勝彥表示反對以外,其餘13名董事一致同意依原提案名單通過。新光金控也認爲,李勝彥反對意見所陳述內容均非事實。
新光金控今天晚上7點左右再度發佈重訊,修正主旨爲「本公司獨立董事反對1名董事候選人及本公司之嚴正迴應」,而內容則與早上7點27分一致。據瞭解,新光金這屆要選15席董事,卻超額提名16席名單,換句話說,可能有1席會落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