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併購案「雙龍搶珠」 金管會面臨兩大考驗

金管會。 聯合報系資料照

中信金(2891)與臺新金「雙龍搶珠」同搶新光金,考驗金管會監理智慧,每一步都被外界放大檢視。熟悉金融併購法規的律師說,金管會從下週收到中信金送件申請「公開收購」案開始,至少面臨兩大監理挑戰。

一、對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的準駁,是否隱含着金管會對哪一方的認同?律師直言,金控整並是法律許可規定,不管合意或非合意,金管會不可能一開始就駁回中信金公開收購新光金的申請案,否則反而啓人疑竇。

二、如果中信金順利取得金管會覈准,啓動公開收購。依中信金董事會昨日決議,最低收購新光金持股比率10%就成就併購條件,之後再進一步要達成收購目標上限51%。

雙龍搶珠金管會監理考驗

但在中信金收購期間,如果臺新與新光金10月9日股東臨時會通過了「新新並」,要送金管會審議,球又回到金管會,是否要同意新新並?

中信金總經理高麗雪昨日表示,10月9日若臺新與新光股東臨時會通過換股合併,「我們會合法合規進行後續程序,相信主管機關會保障股東權益」。

律師指出,「金控投資管理辦法」中並未明定,如果公開收購標的過程,同時有另一方競爭、且完成股東會決議,公開收購方要怎麼處理,是視同失敗或要繼續流程。

在實務觀點上,股東會決議通過換股合併,也不表示會成功,例如先前國票金合併安泰銀,也經過雙方股東會同意,但案件送到金管會卻被「緩議」。換言之,金管會對「新新並」的準駁,是決定中信金是否出局的關鍵。

市場認爲,如果中信金收購新光金持股達51%,「金管會基於民意,可能會否決新新並」。

如果金管會不否決「新新並」,會產生甚麼現象?因中信金屆時如果收購新光金持股51%,但新光金卻已換股併入臺新金,等於收購目標是A公司,但在法律上卻強制轉換成B公司,中信金最後會成爲「臺新新光金控」單一最大股東,整個整併案複雜化,恐非金管會所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