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創會爆性騷 挨批無申訴管道
全國創新創業協會桃園分會曾姓前理事長,被爆涉嫌對女會員性騷,受害人(左)昨由議員黃瓊慧陪同開記者會。記者朱冠諭/攝影
全國創新創業協會由行政院青輔會輔導成立,桃園分會對外也稱桃園市創新創業協會,1名簡姓女會員昨天上午由議員黃瓊慧陪同開記者會,陳述自己受害經歷並提出指控;協會臉書則突然張貼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和禁止工作場所性騷擾書面聲明。
簡女律師李珮瑄表示,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機構成員達10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30人以上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新創會桃園分會不但沒做到,還未經當事人同意就向外界事件過程並報警,完全不合法,希望主管機關督促改善。
社會局家防中心表示,今年7月6日已收到被害人申訴,市府將召開相關調查會議,釐清行政程序上性騷擾是否成立及協會是否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若後續經審議認定違法,依法可處1萬元以上10萬以下罰鍰,限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
簡女控訴,去年10月參加協會餐會不小心落單,遭曾姓前理事長強摟親吻,她因親友鼓勵,向現任戴姓理事長反映,未料戴男第一時間漠視,只請她遠離加害者,後來還提議向曾求償,但金額希望回捐給協會辦活動。
簡女說,她沒答應提議,未料事後戴男卻未經同意直接報警,還利用自己開設的律師事務所對協會會員發聲明稿,強調處理此事同時,又提及江國慶冤案,疑暗指她冤枉加害者,令她身心崩潰。曾男2月底遭桃檢起訴強制猥褻罪。
戴姓理事長受訪表示,相關案件家防中心調查中,不便對外發言,如果調查結果認定沒有相關防治措施,會虛心改進。
對於簡女稱提議向曾男求償後舉辦協會活動,戴男否認,並強調律師事務所聲明並未指涉雙方當事人姓名,或稱男方是被冤枉,而是強調要有符合程序的調查,纔會交由司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