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修法推動工業區蓋勞宅 議員:別只限大企業
乙種工業用地過往只能蓋工廠,新北市城鄉局日前提出「都市計劃法新北市施行細則」修正草案,盼透過修法,鼓勵企業興建勞工宅,讓有一定建地規模及員工數企業申請。議員認爲,此舉立意良善,不能只侷限大企業,避免有圖利廠商嫌疑。
草案內容指出,未來可放寬企業在乙種工業區興建只租不售勞工宅,供員工申請入住,出租對象僅限該企業員工及眷屬,設置比例、管控及配套機制等,市府正研議。
城鄉局表示,政策目標是減少企業勞工的外部成本,如廠區內部分空間得作住宅使用,可減少交通成本及碳排,有助於落實企業ESG概念,除規畫員工單身宿舍、員工餐廳,亦可提供家庭式勞工宅讓員工住。
市議員林秉宥認爲,臺灣產業以中小企業爲主,如果只開放大企業當宿舍使用,恐有圖利廠商嫌疑,且大企業本來就更有能力照顧員工,市府應重視中小企業的勞工族羣,建議可讓多個廠商一起聯合招商,假設有500個員工宿舍需求,可一起出資開發,由市府代辦,公益性較充足。
林也說,目前政策細節不明朗,且新北缺乏大型產業用地,市府必須把關,避免大面積產業用地變成住宅用地,可考慮面積較小不適合做廠辦開發的工業區土地,搭配容積獎勵,或是管控開發商身分等方式加強土地利用效率。
新北市樹林工業區理事長黃呈理表示,多數企業對此一政策抱持肯定及認同立場,提供居住空間,讓員工上班不必舟車勞頓,也能展現企業社會責任,讓僱主與員工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