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通過氣候變遷自治條例草案 設置氣候基金拚淨零碳
新北市最近推出的「再生料環保兩用袋」,回收塑膠至少佔5成。(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新北市政會議今通過《新北市氣候變遷因應行動自治條例》草案,針對能源轉型、能效提升、循環經濟、智慧運輸與韌性調適五大方針推動淨零碳,併成立氣候基金,做爲產業、社區、勞工與消費者獎勵及補助,其中針對因爲能源轉型,而導致失業的脆弱羣體,也有相關協助,全力拚2050淨零碳目標。
環保局長程大維表示,爲因應氣變遷,達成2030溫室氣體減量百分30與2050達到淨零碳目標,配合中央正在修法的《氣候變遷因應法》,推出新北專屬的自治條例。
本次草案將成立「新北氣候基金」,程大維表示,氣候基金來源除來自環保署徵收的碳費,另也有企業響應碳中和自願捐贈作爲主要收入來源,這些經費都將提供社區、企業、家戶、校園申請運用,推動提升設備能效、再生能源設置及能源轉型。
環保局舉例,目前有越來越多業者爲爭取更多的曝光與採購優先權,會跨區甚至跨國購買碳權,達到ESG要求的碳中和標準,若企業能直接讓地方社區受益,如協助社區購買節能設備等,就能達到業者與社區雙贏的目標。
另有許多民衆買了電動車,卻因社區管委會反對無法安裝充電樁,本次自治條例也要求新建案必須預留管線,而在既有建物上,除非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不同意,申請人只要經過臺電評估審查通過,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不得拒絕住戶申請裝設充電樁。
此自治條例還有包括再生水使用納入廠商評鑑獎勵,與氫能產業相關補助,另外還有針對焚化再生粒料與塑膠回收粒料相關使用規定,希望創造新北成爲宜居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