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女唱KTV包廂內遭強扯上衣「吻胸指侵」 惡男慘了

新北女唱KTV!包廂內遭強扯上衣「吻胸指侵」。(圖:Shutterstock/達志)

一名邱姓男子去年9月某日凌晨邀約好友小美,前往新北市某家大型KTV唱歌,但雙方氣氛正熱烈時,邱男突然獸性大發,強性脫下小美外套,並親吻猥褻胸部,甚至壓在沙發上進行指侵,但要更進一步性侵時,遭到極力抗拒。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邱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邱姓男子於民國112年9月某日深夜,邀好友小美前往新北市某家大型KTV唱歌,未料酒酣耳熱之際,秋男獸性大發,突然將小美外套扯開,露出胸部,還用力揉捏胸部後且親吻,又仗着體型優勢,將她強行壓在沙發上脫下內褲指侵,但更要進一步性侵時,小美不斷持續反抗,最後邱男只能選擇放棄,但小美立刻前往警局報案。

法官審理後認定,邱男與小美爲好友關係,應有良好的互動、信任,且對於女性更應尊重,但是邱男卻爲逞其私慾,竟於KTV包廂內對女方性侵,動機不良,嚴重害及女方之身心健全,破壞對友情之信賴,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雖有意願與女方和解,未卻能達成,判邱男3年2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